教育培训中遇到纠纷怎么办?
如果这所学校取得了教育部门的行政许可,阻止其上课是违法的,构成了对正常社会秩序的扰乱。警察可能会批评你,罚款甚至拘留你;也有可能调解你们之间的纠纷。
一、投诉渠道
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投诉,可以向当地民政局、教育局投诉。
对官方教育培训机构的投诉,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无论什么样的教育机构违法,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发生纠纷或问题,自行协商未果,需要投诉维权时,应根据发票(收据)上的印鉴或培训场所悬挂的证照(原件)确定培训机构的确切名称(不是机构公示的名称,或简称),再根据其组织类型确定主管部门。
1.如果是公司,就属于企业。可以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
2.如果是“协会或社团”,属于法人团体,可以先向民政部门咨询或投诉;
3.如果是事业单位,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4.如果是“某培训学校(学院、中心)”,一般属于非企业法人,由教育或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办学许可证,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提示:需要确定学校在“南京市合格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中,注意外地教育培训机构不允许在南京设立所谓的“分校”);
5.如果是“XX联盟”、“XX基地”等类型,没有有效证照和固定场所,很难找到管理部门。如果涉嫌诈骗,必要时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
6.个人无办学资格、有品牌有场所、有组织有规模、构成“擅自民办学校”的,可先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文化教育)或人社部门(职业技能)举报。
根据问题类型,南京市及各区县教育系统所属培训机构投诉及维权情况如下:
1.教育教学管理。如教师无资质、超范围办学、私自设立教学点、出租或出借办学许可证、未经备案进行虚假宣传或广告、伪造毕业证等。,他应该向他的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投诉。
2.学历教育。指通过合作办学方式从事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及其他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如果学生对学历教育助学金、奖学金、教学计划、师资安排、课程安排、学生证、学杂费、毕业证发放等有疑问。,应向颁发文凭的合作院校或该院校的上级机关咨询或投诉。
3.收费和退款问题。这样的问题最常见,比如价格没有备案,或者乱收费,或者拒绝退费。如发生纠纷,学校不能达成一致,应向物价部门(与办学许可证颁发机关同级的物价局)投诉,也可先向其审批机关投诉,不满意时再向物价部门投诉。
4.逃税。如果不开具正规发票,只提供收据或讲座卡(卡),甚至不提供任何凭据,应向税务部门(与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同级的税务局)投诉。
5.公司治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是独立法人。发现有逃避注册资本、侵占或转移法人财产、法人治理结构混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的,应向民政部门(办学许可证颁发机关的同级民政局)投诉。
6.劳动合同问题。发生不规范用工、克扣工资、随意辞退等劳动合同纠纷,与学校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向人社部门(与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同级的人社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7.民事纠纷。如工程、贷款等经济纠纷,如学校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解决。
8.治安纠纷或刑事犯罪。如师生误伤、打架、钱财被盗等。,如果他们不能与学校达成协议,他们应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如有诈骗、严重虚假宣传、伪造证件印章、携款潜逃等。,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9.火灾隐患。如无消防合格证、消防设备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逃生门上锁等。,向当地消防队报告。
10.其他人。如果不知道纠纷的主管部门,可以先咨询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颁发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