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的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进行了普遍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落实2006年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城乡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当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委和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且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建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党员教育培训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小时。
基层党员的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按照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带头参加本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