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招聘675名幼儿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一教材的部署,不断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于2021年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1,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75名。职位详见2021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工作原理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审查与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往届院校毕业生。2021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2021七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资格。

2.有中国人的国籍。

3.有工作要求的户籍条件。

4.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6.具备本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除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7月底,部分不具备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报考人员和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包括职位表中的条件)要求取得时间为20265438+。如遇特殊情况,经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符合考研条件的,还应按照教研室发[2019]1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入学,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具有学位和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7.报名者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学校统编教材三科教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17(不含)后出生,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学校幼儿教师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不含)后出生。

8.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转岗。

9.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且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提交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且仍在职的代课人员,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代课证明),年龄不限。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在呼伦贝尔市公办幼儿园临时代课满三年且仍在职的,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代课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上述代课人员只能报考代课学校所在旗市公布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地区报考(海拉尔一中、海拉尔二中、牙克石市林业一中、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呼伦贝尔特教中心、呼伦贝尔体育运动学校为呼伦贝尔市直属单位,不隶属于所在旗市)。

11.部分不具备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考生和2021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军人;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公务员)和最低服务年限以下的公务员(含公务员);

5.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录取后正在学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 * *党籍的人员;

7.被认定在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限期内禁止参加考试;

8.法律法规规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其他情形不得聘用,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设置部分“蒙汉专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为报名开始前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或报名开始前已退伍的大学生士兵,担任基层项目人员。

凡担任“项目人员”3年以上、退休(先退休后领取毕业证,从毕业时间算起)3年以上,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程”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报名开始前退役的士兵。

“蒙汉双语人员”是指能说、能写、能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的人员。

“用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教,下同)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高中以蒙古语授课为主,高考使用蒙古语试卷,被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1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2019、2020)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只有2021的毕业生和择业期(2019、2020)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才能报考。

就业期间(2019、2020)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一)在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向社会公开招聘《简章》和《职位表》。

(二)报名、考试和缴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达到3:1,才能开始考试。部分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学校统一教材三科教师岗和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幼儿园教师岗在笔试环节不设置考试比例。

“项目人员”、“蒙汉”、“高校毕业生”职位调整为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普通职位。由于学科、教学安排等原因,部分蒙汉兼岗在第一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下会被调减或取消,不会被调剂到第二批普通岗。

普通岗位达不到岗位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缴费。

注册分三个阶段进行:

(1)“项目人员”、“蒙汉”、“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3月1日09:00—3月1日07:00;

复习时间:3月9:00 1—3月17:00 1;

缴费时间:3月65438日9:00+0—3月65438日24:00+0。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65438年3月25日9:00+0—65438+20265438年3月27日07:00;

复习时间:20265438年3月25日09:00+0—20265438年3月28日07:00+0;

缴费时间:20265438年3月25日9:00+0—20265438年3月28日24:00+0。

(3)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有机会报其他职位,可报其他“项目人员”、“蒙汉”、“高校毕业生岗位”或达到开考比例的普通职位。(只有职位已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才能改报,改报时间不能拖延。请注意报名职位是否已经取消。)

改报时间:2021 4月1 9: 00整-65438+6: 00整,

复习时间:4月1日09: 00,20265438-07:00;对于未成功改卷的考生,费用将在笔试结束后及时退还。

2.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需填写《呼伦贝尔市2021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考生要牢记在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各环节报名和参加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3.考生在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不修改,其他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后不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认真核对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的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考生需要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备注等信息时,可通过职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在报名期间拨打0470-8255872、1834 7005366。

(三)资格预审

1.考试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考生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初赛资格。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如果支付成功,注册将被确认。逾期未完成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2021高校毕业生免报名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免交报名费。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申请人,采取先缴费后返还的方式,即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笔试结束后,减免费用将通过网上银行返还到申请人缴纳的银行卡中。笔试缺席者,不予退款。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不予退款,并追究相应责任。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在出具减免通知书后,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报名表和考试费减免申请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其旗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其旗区民政局。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海拉尔区将设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前3天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期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等。,并以封闭形式进行。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语言的试卷。报考“汉语教学”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试卷(招聘计划中未标注“蒙古语授课”或“蒙汉双语”的岗位均为汉语教学岗位);报考“蒙语授课”或“蒙汉双语”岗位的,必须使用蒙文试卷。

4.笔试成绩100。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因个人填写民族信息错误而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总成绩和笔试平均成绩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查

从此链接开始,报考呼伦贝尔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报考各旗市职位的考生相关信息将在各旗市政务(政务)网发布。考生一定要明确自己报考职位的地区,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的网站,及时登录查询。呼伦贝尔市直单位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旗市资格复审由各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通过当地网站通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证件、证书、相关要求等内容将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政务(政务)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申请人,按照资格复审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放弃,取消其专业检测资格。

2.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和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测试。同一职位因最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3.资格复审后,拟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且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则取消该考生专业测试资格。

(6)专业测试

* * *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设置11专业考点(附件2)。报考人员一定要明确自己报考的专业考点,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请见专业测试通知。

2.专业教师的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专业考试时间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100,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测试总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生活指导教师专业测试时间为10分钟,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蒙古语进行专业测试。报考“蒙汉”岗位的人员,专业考试必须使用汉语。应聘“汉语教学”职位的,必须用汉语回答。专业考试只能用一种语言(外语岗位除外),不能混用。不按要求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是各考官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专业测试中,对于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的职位,该职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测试室所有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如果不能计算平均分,必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参加专业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和专业考试通知书,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

8.招聘计划中,同一职位总成绩并列。若按专业测试成绩高排名,且专业测试成绩并列,则以高试成绩为准。三个环节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最终人选。

9.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将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7)身体检查和调查

体检和考察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并按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地区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政务(政务)网公布。

1.体检必须在各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旗市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请以网站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时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学校或旗市教育局要组成调查组,对考生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操守、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和更换

1.在相关网站上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反映问题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则暂缓录用,待查明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缓刑制度。试用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出现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在上述1天内的递补环节中,如考生因个人原因多次联系不上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的聘用通知一经发出,不再递补。

5.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所有应聘者都必须保持沟通的畅通。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联系到考生,则自动放弃,取消其相应资格。

不及物动词纪律和监督

(一)为强化考生诚信意识,杜绝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和试用期内,如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无论其成绩如何,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违规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清退。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的程序、步骤和要求可能需要调整。届时,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将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纪委进行监督。

(六)电话咨询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受理时间:9: 00-12: 00,14:00-17:00);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470-8255872、18347005366(受理时间:9: 00-12: 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受理时间:9: 00-12: 00,14: 00-17: 00)。

(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况,经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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