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绍兴人群聚集活动最新要求

工作原理

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严密监测、严格排查、严格风险控制,严格落实“四严”工作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聚焦会前、会中、会后关键环节,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全链条追溯管理。

应用领域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在本省举办的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活动。

对于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应根据活动期间中国的疫情、境外人员所在国家的疫情以及当时的防疫政策,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与中国境内的参与者执行相同的防疫政策。

预防和控制措施

01活动准备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精心组织涉外聚会活动。高危区所在县、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预防区未解除的县或局部发生病例的县,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后,组织者应当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并在活动前两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前尽量收集参与者来源、活动举办地分布、活动安排、饮用水和食物供应等信息。,并及时实施风险评估中提出的措施。活动前,主办方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的信息报告、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活动参与者的健康筛查,确保活动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理程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健康普查

在新冠肺炎主要包括疫苗接种、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01

按照接管原则,原则上所有活动参与者在活动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强化免疫条件的,应当及时完成强化免疫。

02

组织者应提前通知参与者。全国性活动要求参与者从报到前14天开始做日常健康监测,早晚检查体温,自我观察是否有畏寒、咳嗽等疑似症状。如果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感染性疾病。只有申报状态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且在报名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才能参加活动。

03

必要时,省数据局可提前查询参与者的“健康码”状态,筛查流行病学史。

04

目前参加大型活动需要全员进行核酸检测。报到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倡导外省参训人员进行落地检测;活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将根据活动举办地设区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0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

①报到前14天内国内有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国外居住史,或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进行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仍处于随访和医学观察期;

(三)注册前48小时内无法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④报到前65,438+04天日常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报到开会时不排除传染病或身体不适症状仍存在;

⑤“健康码”不是绿色码,旅行卡异常,不能排除异常情况。

材料和场所的准备

展会现场、会议场所、参会人员常驻酒店等活动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物资。测温点应设置在展馆入口处和会场,配备热成像测温设备、红外测温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并设立服务台安排人员值守。主办单位应向参赛者提供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公共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足够的洗手设施、干卫生纸、垃圾桶等。供参与者使用。

1活动前,主办方要对室内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展览馆、会议场所、参会人员驻地宾馆等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会议规模设立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专业防护用品。临时观察室的位置应相对独立,有明显的室外标志,通风条件良好。应尽可能配备独立的厕所和自来水洗手设施。

报告要求

有条件的集会活动,可以建议参与者乘坐专车前来报道参加。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加强个人防护,途中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宣传和引导

在显眼处设立告示牌,提醒参与者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引导参与者遵守“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筷子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适当开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尽量不聚集,减少聚集。在入口、餐厅、会场、公共休息区等关键环节设置监督岗。全程防止人群聚集并劝导参与者定期佩戴口罩,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02报到后的相关要求

①所有相关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出示“健康码”、旅行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签署健康承诺书。

②入住指定酒店时,同一地区的人尽量安排在同一楼层或区域。

03活动期间的要求

经评估,活动期间疫情风险较低的,可不对参与者采取闭环管理措施。活动期间,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卫生管理措施。

人员健康要求

01健康监测。每天去集合地点前,用体温计独立测量体温。体温≥37.3℃者不得参加会议。把他们隔离在房间里,第一时间向活动组织者报告。场馆入口处的所有人员都要测量体温,只有体温正常的人员才能进入。参与者应在间隔时间内有序入场。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不允许进入会场,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参赛人员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和调查。

02加强防护。在发生疫情的集会聚集活动中,所有参与者必须全程佩戴规范的医用口罩。当整体疫情相对稳定时,鼓励参与者在室内活动时戴口罩,但室外不戴。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手消毒;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高防护等级。

活动场所的卫生要求

01

保持活动场所空气流通,优先采用打开门窗等自然通风方式,开启排气扇等排风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02

展览举行前,进入会场的展品和工具应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展会期间加强监测,做好展品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建立日常消毒登记台帐。

03

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入展关,严格落实特殊准入、特殊储存、特殊展销要求。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展出。参展商对需要打开的商品内包装进行消毒。防止未经预防措施充分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会场。

04

每天在活动场所用后消毒。该场所经消毒1-2小时,彻底通风擦拭后,可再次投入使用。加强电梯机房、电梯按钮、扶梯扶手和公共休息区的消毒。落实厕所清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洁地面,对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提高冲洗消毒频率。

05

活动期间,对现场聚集的人群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关闭非必要的娱乐场所,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06

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有醒目标志。

酒店等会议和活动场所的管理要求。

活动场所的卫生要求

01

参与者只有在体温正常并持有“健康码”绿色码、正常旅行卡和符合规定时间和频率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况下,才能进入酒店等举办活动的场所。

02

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接待来访者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相关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03

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分类调度,对场所内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如果活动持续时间较长,可以设立快递、邮件集中代收点,做好消毒和代收备案工作。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要求

活动场所的卫生要求

01

调试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新风口及周围环境必须清洁。

02

带回风的空调系统投入使用前,应更新新风系统或安装全新的新风系统投入运行;如果不能安装,应在回风口安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

03

中央空调的新风和排风系统应在会前1小时开启,会后继续运行至少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

04

下水管、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空调机组冷凝水排水管等u型管应定期检查,及时补充,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混合;厕所、污水室等的排气系统。应投入运行;箱式电梯的排气扇和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保持正常运行。

05

食品和饮料卫生要求。建议用餐以自助为主,可通过非高峰用餐、额外物理隔离、分餐等方式控制用餐人数。餐前半小时对用餐区的桌椅、地板、空气进行消毒,并通风。加强餐具和厨房环境的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应由一人消毒。建议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不供应生食、凉菜、冷加工糕点等。,确保食物煮熟及彻底煮熟,并保存食物样本。场馆和酒店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06

交通卫生要求。参与者应尽量固定通勤路线,活动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最好步行、骑行、开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距离,尽量避免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出行后及时洗手。有条件的可以统一安排车辆,组织参与者集中乘车到活动地点,有专车,有“点对点”班车。只有那些“健康代码”为绿色且旅行卡正常的人才能乘坐公共汽车。做好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登记管理和车辆通风消毒工作。

紧急处置

01异常“健康码”和旅行卡的处理

活动场所的卫生要求

如果发现“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且旅行卡上标有星号或其他颜色,会立即被工作人员带到临时隔离室。按照规定进行验证后,会变成符合转码条件的绿码,正常参加活动或提供服务。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按照疫情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执行。行程卡是一个带有绿色代码和星号的人。判断后决定是否参加活动。

02处置有疑似症状的人员

活动地点卫生需要01主办方提前联系,确认周边医院位置和转移路线。活动期间,主办方将指派专人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巡查,督促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02

出现发热、咳嗽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的参与者,应立即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到临时留观室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送医疗机构处置。

03

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主办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尽快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控制和消毒工作,配合采取限制人群聚集、封锁活动区域等措施。

04

主办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疫情等信息的报道,并做好相关媒体活动的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涉及重大、复杂、热点、敏感问题的,应按必要的程序进行审批。

活动结束后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1)会后活动及时做好清洁、保洁和消毒工作。

(2)返回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定期佩戴口罩,返回前不要聚集。

(3)提醒各相关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在活动结束后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