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企业中,由于各种因素,有些人员或某些人员不能胜任某些岗位。一般采用什么方法或途径来完成某些任务?
如果这种情况是由企业自身的各种因素造成的,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这些岗位的岗位描述,岗位需要做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岗位描述要合理,可实现,不可抗力除外)。
2.在行业特征、企业特征、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的基础上,构建指定岗位的胜任力(素质和能力)模型,并应用于选拔、评价和开发,确保模型在人力资源整体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3.指定合格的招聘经理或专员进行选拔和招聘,并在此过程中综合运用合适的招聘方法(如结构化面试)对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测量和评价。
4.由于某些工作的特殊性,较短的工期并不能充分体现员工的在职能力。企业应从多方面考虑员工的胜任能力,为员工安排更多的专业素质培训。
如果企业做到以上四点,可以说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一些员工不堪重负的情况发生。
如果是因为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提供以下依据供你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如果公司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不能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应该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经考核确认为“不称职”后,方可按规定与王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