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并要求赔偿培训费。

员工入职时,公司会提供一系列的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和素质培训。所以公司经常会和员工在培训费上做约定。员工提前辞职,应该返还相应的培训费。但员工提前离职并不一定要返还或补偿培训费,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离职,并不代表不支付培训费,两者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实践中,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提前离职的员工要求补偿相应的培训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员工提前离职时,需要补偿公司相应的培训费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要求提前离职的员工补偿培训费用的,必须出具有效凭证,否则员工也可以不予补偿或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