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继续教育一年需要多少个小时?

根据当地律协的通知,广西有40个课时。

律师每年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自觉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方可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一)55岁以下的律师必须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4小时;

(二)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60周岁以下的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4学时;

(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65周岁以下的律师,需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不要求现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4)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及以上的律师,可根据身体状况和执业情况选择继续教育培训的年限;

(五)因伤病住院、生育等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律师协会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的,可酌情降低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或免于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六)首次领取执业证书或者停止业务重新申请执业证书未满1年的律师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

1.实习时间超过9个月的,按照本条第1项至第3项的规定执行;

2.实习时间4个月以上不满9个月的,执行本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50%课时,但现场培训不得少于4个课时;

3.实习时间不足4个月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培训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