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
法定代表人:陈忠忠
工作职能:
1,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要求,承担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编管理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的考试工作。
2.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号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3、承担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经济资格专业技术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干和人事干部培训的命题、阅卷(省内除外)和考试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助统计部门完成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承担省市组织的其他考试。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2、遵义市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试工作站
法定代表人:赵华。
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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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报告评审情况,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技工考核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统一的原则。
4.组织试卷命题、组卷、评卷和监考。
5.制作技术考核鉴定申请表、培训合格文件和合格人员资格证书。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3.遵义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法定代表人:待定。
工作职能:
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发展的管理和服务。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分析、整理、存储人才供求信息,为繁荣遵义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相关服务。
3.依法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民办人力资源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开展的人力资源市场业务。
4.收集和发布各类就业信息,组织各类招聘会和劳务输出。负责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管理工作;
5 .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信息服务、劳务派遣等工作;
6 .指导和协调县(区、市)人才市场工作。
7.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之间的劳资矛盾,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8.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市场预测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戴尚宇
工作职能: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条件的情况,监督地方劳动保障监察规则的实施;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或者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直属用人单位和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2007年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2357家,2008年、2009年为3615家)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年检;负责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的实施;配合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职责。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5.劳动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王健
工作职能:
负责统筹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规范;处理红花岗区、汇川区、新浦新区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人事争议仲裁的原有职责:处理市级执行公务员法的公务员与使用聘任制的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的公务员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处理驻合规单位的部队与其聘用的文职人员之间的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6.遵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待定。
工作职能:
1.负责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流动人才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有效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
2.为促进智力开发和人才交流提供服务。负责了解全市人才现状,预测人才需求;促进智力开发和人才交流,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引进服务。
3.依法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民办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的业务。
4.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保管、就业推荐等人事服务。
5.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6.负责人才流动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研究,探索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
7.组织城市间人才交流与合作。
8 .负责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人才资格评价和晋升。
9.组织企业管理人才和农村人才的评价推荐。
10.指导和协调县(区、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
11.承办遵义市委、市政府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其他人事服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7.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
工作职能:
1.执行关于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
2.承担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
3 .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水平培训;
4.开展创业培训的教学和实践;
5.承担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脱产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6.承担公共需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对事业单位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为专业技术人员举办计算机培训;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脱产培训。
7.承担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8.遵义市就业局
法定代表人:唐
工作职能:
1.贯彻国家关于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基本方针政策,协调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及其就业和职业培训,指导全市劳动就业的服务管理。执行全市劳动就业业务规划和工作制度。
2.拟订城乡就业规划,实施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老年人就业。
3 .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培训;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促进就业;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培训基地的工作。
5 .指导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监督和管理;
6 .负责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完整。
7.负责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9.遵义市社保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工作职能:
1.贯彻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计划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综合统计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的交流与合作。
2 .按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范围的规定,为市本级统筹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征收各种社会保险费。办理市级缴费单位与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3.承担市级统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担市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分配。
4 .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征收和拨付社会保险费市级调剂金。
5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和追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
6.推进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
7.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8 .承担市公费医疗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接受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延伸的社会保险服务。
10.承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10,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谢红。
工作职能:
负责受理全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开展伤残等级鉴定、复查、安装辅助器具、带薪延期停工、旧伤复发及因果关系确认等工作;负责员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伤残程度的鉴定;负责组织医疗专家在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治疗后致残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能力的伤病职工进行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依赖鉴定,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负责将专家鉴定意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