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石家庄市首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入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一、不同行业税收优惠不同:

1.高校毕业生新开办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其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高校毕业生新开办从事交通、邮电通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校毕业生新开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行业、外贸行业、旅游、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其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二、支持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入驻各类认定的创业孵化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

3.具有良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强,管理制度健全;

3.大学生创业投资支持的申请程序;

4、大学生创业(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5、大学生创业(创业)补贴申请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协调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扩大经营,增加就业。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创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促进就业和增加就业的作用。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