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3e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执行、教育和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