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机构
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16人,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各部门负责人实行轮岗。秘书处有一个室和三个部门,其职能是:
●办公功能:
1,人事劳动管理;
2.秘书处党务管理;
3.公文和会议管理;
4.车辆和办公用品的管理;
5.期刊编辑和发行管理;
6.财务管理;
7、接待、交流、联络、考察等事务;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鉴定部(建筑行业挂市建筑培训中心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所两块牌子),其职能是:
1,编制年度培训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训基层管理人员;
3、操作员技能培训和鉴定;
4.施工人员的考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5、工程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培训;
6.其他相关培训;
7.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
8.组织行业内各工种的竞赛;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技术管理部(外部总工程师委员会的牌子),其职能是:
1,工程质量管理(优质结构、市政优质专业工程、市政优质工程评选);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市文明工地、市双优工地评选);
3、四新、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和应用管理;
4.审核并发布优秀QC小组成果和市政施工方法;
5、工程技术咨询管理;
6、顾客满意项目的评选;
7.组织优质工程、双优工地现场观摩交流;
8.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向省部级推荐优质工程、双优工地、QC成果、先进施工方法、用户满意工程等事务,组织接待上级部门的评审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及资质管理部的职能(两个品牌:外建工分公司和工程机械管理租赁分公司):
1,会员管理(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2.行业自律管理;
3.行业统计;
4、品牌企业选择管理;
5、“三优”评选管理(优秀企业经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6.专家库管理;
7、网站管理和建设法律顾问委员会管理;
8.会费支付的管理;
9、建造师分支机构管理和执业管理人员分支机构管理;
10,管理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赁工作委员会;
11.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上传、发布和反馈;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