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组织

省妇联办公室

负责省妇联内外协调、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协调综合研究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和文稿;承担文电处理、文秘事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审计、安全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编辑“信息交流”。

省妇联组织部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管理,管理机构、编制、职称、工资、出国审批;承担协助管理各区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妇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省妇联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思想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工作;组织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

省妇联联络部

负责妇联与民主党派妇女委员会、工商联妇女组织、民族宗教界妇女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负责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妇女组织、妇女人士和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负责省妇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与各国妇女儿童组织、知名妇女和国际妇女儿童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负责省侨联的日常工作。

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和组织地方妇联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平等、广泛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导和组织各地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负责省女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

省妇联权益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各种渠道受理妇女投诉,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的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代表妇女联合会,参与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参与普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指导省妇女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

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参与起草和修订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女童,促进她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指导妇联系统办好自己的公园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的协调和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省儿童基金会和家庭教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省妇联党委

负责妇联及所属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领导妇联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委员会的工作;承担妇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