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徐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3考试范围为参照公务员法的部分市直机关及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2013徐州市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www . xzdj . 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 jsxz . hrss . gov . 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13(非在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和农委森林警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年龄的通知》执行;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岗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徐州市公安机关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江苏司法行政系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招警工作同时进行,相关简章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八)户籍和学生原籍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籍贯或户籍限制。2012(含)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徐州户籍或在校学生;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不限户籍;
2.符合政策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居住、驻徐军人配偶符合随军条件、徐家无子女父母),可报考其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九)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岗位代码:“90”-“93”)。招聘对象为:在本市就业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市组织、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仍在本市村(社区)就业的;
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94”-“96”),招聘对象为:由我省项目办选派、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学生“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一线服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一职(职位代码:“98”),招聘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业绩优秀、服务满2年的优秀村(社区)现任党委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选调的大学生村官。其中,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要求优秀村支书3名及以上。
2010+1后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今年未在读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工作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
不得报考录用,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中的职务。
三、报名方式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站: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月22日09:00 2013—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65438年2月22日09:00+3月30日03—16:00;
缴费时间:2003年2月22日2019:00-3月2日16:00。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缴费,报名方为有效。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两寸35×45 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内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后,达不到职位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办理),重新报名时间为2003年3月4日09: 00-16: 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的负担,享受国家低保的城市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将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013年3月24日下午2:00-4:00;2065438+2003年3月25-26日09: 00-165438+凌晨0: 30,下午02: 00-04: 00,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3室(美食城南,乘坐5路、64路、72路、91、93路公交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在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处)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 3月19-23。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方法
(一)(公共* * *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及应用;
B类考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C类考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C)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65 438+200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 00-09: 3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 00-16: 30。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官确定。
公共* * *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职位的,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江苏司法行政系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审核面试人员的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1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前可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对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考试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调剂。
3.采访
面试成绩100%,无合格线。但对于竞争不激烈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分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考生须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考察(政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 1的比例(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农委森林警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为期7天。如果有举报,请举报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有证据反映问题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江苏省就业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就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被录用的考生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等协议,本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拟聘用的考生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放弃聘用资格,通过该岗位考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定级;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机构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任何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