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支付培训费合法吗?
法律上,虽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有培训费,辞职的员工就应该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里所说的培训是指“专项培训”,主要用于提高员工的某项技能,不能是在职培训。实践中,很多单位把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作为专项培训,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培训费。公司培训结束后,必须在公司工作多少年,否则提前辞职就要交培训费。至于培训费太高,那你可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反映解决。
培训费补偿的处理:
1.只有企业确实对员工的培训有所贡献,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能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来说,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才能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允许要求其赔偿已经投入的培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