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教师的公共基础和“三支一扶”一样吗
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1-2020)规定的11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兵团)。
主要包括以下地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
招聘目标
1,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
特岗教师招聘现场专业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0日以后出生,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特岗教师”在招聘现场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失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和服务岗位要求(初中教师学历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其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3.身体状况。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能适应岗位设置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公布职位;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四)考试与考核;5体检;⑥确定招聘人选;⑦岗前培训;⑧教师资格认定;⑨签订协议;⑩发帖子。具体招聘工作参照各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执行。
考试内容
公共教育基础知识:大学思政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专业基础知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和本专业)三种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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