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制度功能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唐家湾地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行政法规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地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编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审批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监督管理建设项目;负责辖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维护区域内的商业秩序等。

(四)根据权限审核辖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投资、经贸、技术合作、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经济运行的分析和预测。

(五)管理区内财务和收支,实行一级财务管理。

(六)按照权限考核管委会机关及其机构的部署、任免、奖惩;负责唐家湾镇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推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科技企业融资体系、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建设。

(八)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

(九)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

(十)负责对三灶、新青、白蕉、南平四个科技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十一)协调省在辖区内设立的垂直单位,协调驻高新区的市属单位的有关部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以上职能,高新区管委会下设11个局(办、中心、科)。

(1)办公室

负责区机关党政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各类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调研课题、政策法规、党政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提交、印刷和分发,以及来电的处理;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

(二)组织人事劳动局

负责党建工作;负责人才管理;负责考核、培训、任免、奖惩、人事调配和调动、职称、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转业干部和退休干部;负责统战、外事、政审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3)经济发展局

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资企业的设立、对外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负责指导和协调区内企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引导和推动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全区域的统计和分析;统筹管理本地区的农业、林业、渔业发展和森林防火、防洪、防风、抗旱工作。

(4)财政局

制定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和下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编制财政决算;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集中核算;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和城镇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监督财税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负责财务宣传和信息工作。

(5)建设局

制定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确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建设管理;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设计)、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管理、质量检查和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申请;审查建设项目的预算和结算;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管理该地区的市政和公共事业;负责协调本地区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的规划、土地、建设和市政事务;制定本地区的环境保护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责任保护目标;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治理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污染控制限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企业办理各种相关业务审批手续等。

(六)安全生产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处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责任制;制定本地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7)社会发展局

制定区域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残联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负责社会保险、侨务、宗教等工作;协调公安、司法、法院和检察工作。

(8)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任务的要求,制定计划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做好申请生育、外出和流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9)科学技术局

组织制定、实施和管理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并负责安排和管理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科技专项资金;推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科技企业融资体系、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咨询、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入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产业和科技信息网络的归口管理;负责科技信息管理、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指导科技孵化器建设。

(10)行政服务中心

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各单位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投资企业承办和办理项目投资相关手续;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招标等相关事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其他局、办职能以外的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事项;负责行政后勤、公共物品管理等。;负责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武装部队部

负责征兵、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双拥”建设;负责开展国防教育,管理武器弹药;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