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发工资违法吗?!
毕业见习:“零工资”违法!学生实习:“零工资”不违法!“实习生”是指试用期的毕业生,是法律工作者,而“实习生”是只在用人单位学习和培训的学生,不是工作者。按照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实习生是学生,与实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实习工资是否受最低工资限制,对实习工资也没有明确规定。应该说,大学生到公司实习的目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专业知识。实习不是一种就业行为,而是一种培训学习。实习生与公司既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也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所以自白没有支付实习生工资的义务。但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对实习报酬有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将如期支付实习生报酬(不是工资),实习生可以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努力维护自身权益。“零工资”的协议无效,随时可以解除。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社会上很多单位以招聘实习生的名义招聘已毕业的大学生,故意混淆“实习生”和“实习生”的概念。“零工资”使用他们的劳动力是违法行为,“实习生”是真正的劳动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协议,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列举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为这个“零工资”协议是无效的,“见习”即使和单位做了这个约定,仍然可以要求自己的工资。如果签订了这份无效协议,“研修生”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由同事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根本不与“见习人员”签订书面协议,超过一定时间,单位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依法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企业在选择接受“零薪酬”时,也要考虑相关风险。
本文摘自南方包公维权栏目,2011 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