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产证,户口和父母分开。会影响我妈的低保吗?

具体来说,应以当地政策为准。以济南为例,只要母亲不属于和* * * *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就不影响她办理低保。

据济南市民政局网站,/eap/30.news.detail?新闻id=252

如何办理城市低保

1.申请城市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答:(1)持有我市常住城市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2.申请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二)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收入类别证明;(4)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应聘人员,本人需提供相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及就业推荐记录;(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残疾证、失业证、特困职工证等。

3.保障标准是什么?

答:市区(含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每人每月55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每人每月500元。

4.申请城市低保有哪些程序?

答:(1)申请:凡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没有社区的直接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地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镇)、社区出具。

(2)社区调查:由街道(乡镇)委托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考核小组民主评议后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街道(乡镇)审核。

(3)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对收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及时进行集中联审。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社区以适当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后,申请人所在社区应及时张榜公布审批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由社区在省民政厅统一监制下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城市低保审批时间?

答:审批机关自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申请人证明材料不全的除外),自批准之日起下月发放城市低保。

6.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城市低保?

答:(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因拆迁以外的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购房,但购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的房子。

(三)一年内购买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钢琴、空调、冰箱、机动车、金银珠宝等高档非日用品的。

(四)拥有并经常使用手机、高档电器、机动车等高消费商品;每月家庭通讯费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50%以上。

(5)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价值物品。

(六)饲养观赏性珍贵宠物;经常在餐馆和娱乐场所消费。

(7)安排子女择校或自费出国留学;外国学生在当地学习。

(八)符合就业条件,经有关部门介绍,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未参加公益劳动的。

(九)故意放弃或者转移个人全部资产的;因赌博、吸毒、嫖娼造成的生活困难尚未得到纠正的;非法收养。

(10)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社区低保评定小组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

(11)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按时领取低保待遇的;未按时申请续保的;凡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的,一经查实,一年内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2)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其他人员。

7.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由申请人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等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8.30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未婚的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城市低保吗?

答:年满30周岁、无劳动能力、未婚的残疾人可单独申请城市低保。

9.当地政府认定的重大疾病患者可以单独享受低保吗?

答: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2倍的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当地政府认定的重大疾病患者,单独享受低保,按当地保障标准予以保障。

10.申请低保家庭为了增加收入,将现有住房或其他住房出租的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答:申请低保的家庭出租现有住房或者其他住房增加收入的,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当扣除租赁费用,超出租赁费用的租金作为家庭收入计算。

11.如果户口和父母户籍在一起,但是和父母分开居住,那么他们的收入是不是和父母的收入分开计算?

答:如果户籍是随父母户籍,但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其收入将与父母收入分开计算。

12,哪些单位有义务为申请低保的人进行收入认定?

答:申请低保的是在职和下岗人员,其收入由所在企业认定并出具证明(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属于退休和失业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其收入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其他人员,由街道(乡镇)和社区对其收入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