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破产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公司破产一般不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法人责任外,可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三)逃废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