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处罚标准

(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注册的,予以撤销并责令退还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专业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原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或管理混乱,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追回,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种从重处罚如下: (一)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的;(二)危害后果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三)同时违反应急措施的;(四)伪造、变造、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五)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六)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

综上所述,根据相应的违法情况,对培训机构的处罚做出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运营商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