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学习消防法是怎样的体验?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 *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以下是我的收藏,供大家参考。

范文怡

通过这次消防法律和实践知识的学习,我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在这方面,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消防安全管理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火灾带来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但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取而代之的是麻痹和侥幸心理,往往要等到事故确实发生并造成损失后才回来警醒。这是因为没有把防火工作放在首位。“隐患比明火更危险,预防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同志们20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旋律。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是要多重视这项工作。在校园里,要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标,用实际行动和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而不是做口头文章。

第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因为有些工作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高风险物质,所以在校园内已经有了一定的火灾隐患意识,但是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的防范意识还是不够。无论是前线员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其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有充分的了解。无论是处于火灾高危岗位的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当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隐患及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报告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讲”,不给隐患留下空隙。

首先是“言归正传”。除定期培训外,涉及易燃易爆装置和物品的部门要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早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要害部门的方方面面。

二是“抓弱”。消防安全隐患相对较少的区域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区域,但安全隐患相对较少并不意味着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不同于生产安全隐患。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前者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

三是“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火要以大局为重,但要从小事做起。细节不易引起注意,如保温材料老化、废纸篓放错位置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一开始都是因为“粗心”和“大意”,而这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很容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范文儿

1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颁布实施。通过学习消防法,我深切地感受到,新规定在可操作性和各个实施环节“责任”的落实上增强了很多。其中,新增加的“监督检查”一章,强调了消防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措施,体现了国家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同时也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的法律依据。我是天府物业投资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我中心最大的管理项目是天津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办公楼,我负责消防管理。这里我结合新颁布的《消防法》与业内同仁做一个交流:

第一,如何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检查和消防巡查制度。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五款和第十七条第三款分别提到,有关单位应当组织防火检查,消防重点单位应当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以上内容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也是最基本的,强调“建立”的要求,如何真正“完善”这些制度?

首先,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消防安全的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制度建设。但现实中,个别单位领导忙于公务和其他决策事务,对消防工作没有给予足够和应有的重视。导致消防系统建设停滞或无法进一步完善。长此以往,会与实际工作脱节,降低可操作性。意识决定行为,单位负责人的重视和支持会为消防管理的有效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检查等制度的建立要紧密结合实际项目类型、建筑消防特点和业主需求。以开发区符头中心大厦为例。本工程为高层公共建筑工程,属于开发区消防重点单位,建筑防火要求高。因此,在日常消防管理中,根据高层建筑隐患特点,严格执行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类型、如何预防和逃生等相关针对性内容。

第三,消防管理人员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应认真检查与实际工作的兼容性和适用性。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或业主需求的变化,每半年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充实。并及时向员工公示,以便收集建议或意见,整理完善后,经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四,制度在指导工作中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在制定或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时,一定要坚持“适用、好用”的原则,避免进入“话多理深”的误区,否则在实际执行中会误导员工,最终影响具体工作的执行效果。所以,我建议你从《产品手册》开始学习。几乎所有消费者在阅读说明书后都能正确使用产品。正是因为它的普及性和普遍适用性,所以我们才容易理解和操作。

二、如何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检查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消防设施是指“各种自动灭火系统和安全疏散设施”。如何加强上述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首先,根据上面提到的法律规定,强制要求每年组织一次自动消防装置检验。测试报告将张贴在消防控制室,供消防部门检查。建筑物配套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将直接影响火灾发生时报警、扑救和疏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对预防和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火灾结束后,自动灭火系统留下的各种信息对总结、分析、判断火灾原因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消防法第二十九条特别指出“公共* *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道等公共* * *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区域内公共* *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二,公共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可以分配给工程部和秩序维护部。工程部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并做好设备标识,区分保修期内外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维修计划。严格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如消防喷淋泵必须定期检查,防止部分备件长期停用后生锈损坏。有柴油发电机的建筑也要定期检查,每次15分钟左右,半个月一次。非住宅项目建议晚上做,否则噪音和气味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订单部负责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做好相关器材标识。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消防设备,仔细检查消防设备的瓶体是否有锈蚀、撞击凹陷、压力合格等情况。严格按照公安部GA95-2015《灭火器维护和报废规则》文件要求执行。不合格品应及时整理汇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维修厂家维修。一般情况下,常用干粉灭火器在使用10年后应强制报废更新。

第三,每半年或一年应通过疏散演习检验相关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如疏散广播、卷帘门、切断非电源、疏散报警、电梯迫降等常见装置。这些设备在实际使用中可以起到挽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关键作用。如有故障,应立即修复,保证随时能满足使用需要。其中广播、警铃、安全指示灯等专用疏散设备的维护要放在首位,因为发生火灾时,所有救援力量都要把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疏散设施是保证人员尽快离开现场的主要设备。请不要忽视疏散的最后一个环节: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或疏散通道旁边的门是消防疏散门,平时很少使用。有些单位会贴出告示告诉路人,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会开放,但是很容易忽略它的日常维护。一旦遇火打不开,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建议每季度由工程师对门体、锁、荷叶等配件和设施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订单部门应建立在突发紧急情况下紧急打开疏散门的测试和评估,以便在发生火灾或其他需要立即疏散的情况下,疏散门能够快速打开供人们使用。

三、如何完善火灾隐患整改、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法》第十六条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首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火灾隐患的制造者主要是业主,比如乱丢垃圾,私自接驳电线等。非住宅项目中,业主在公共区域吸烟,下班后不关大功率电器。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日常巡查,还应该加强对业主的防火宣传。业主自身防火意识的提高,将有效降低隐患的发生率,最终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日常工作中,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的常见隐患有:卷帘门下堆放杂物、阻碍消防通道畅通等。一旦发现这些现象,要立即整改。对装修材料防火等级不合格、建筑防火间距过小等个别难以整改的隐患,应通过业委会或当事人所在单位督促整改。隐患等级较高,容易引发火灾的,消防部门可以向隐患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隐患整改前,应安排专人监督整改,加强隐患区域巡逻,就近配置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二、消防应急预案是消防管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包括报警、灭火和疏散三个主要环节。同时,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锻炼,让每个员工熟记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以防发生火灾。在制定预案的过程中必须明确统一指挥、优先救人的原则,在演练中尽量安排业主共同参与,可以增加演练的实际意义。笔者认为,车主掌握必要的自救逃生常识并合理运用,是有力的保障。汶川地震时,某中学数千名师生在几分钟内无伤亡成功疏散的事实令人振奋。原因是学校每年开学前都会组织全体师生参加疏散演练,甚至每个班都熟悉自己的逃生路线。因此,通过实际练习来完善计划和普及知识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消防管理强调责任在人,落实在人。毕竟火灾的发生率是有限的,但后果和影响是严重的。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居安思危,做好思想准备,居安思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说明预防是预防火灾事故的根本,只有做到预防,才能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