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的消防学校培训是专项培训吗? 这不是特殊训练。公司报的消防学校培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专项培训,因为消防安全员是兼职,不是员工的本职工作,不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这种培训既不是单位提供的,也不是员工要求的,而是消防部门强制要求的。这不是因为单位给了员工培训福利,而是因为员工为单位做出了贡献,满足了上级的要求。单位不能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