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因此,各派出所应建立所长挂帅、分管所长挂帅、站内消防监督员挂帅、警务区(社区)民警落实的一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同时,为加强消防队对派出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吸收消防队长为公安局党委委员,由消防队工作人员担任辖区派出所副所长,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的开展。

为避免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不清,造成消防监督任务多、责任重、扯皮,防止发生火灾后相互推诿责任,影响工作积极性,有必要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方法。具体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居住区管理单位,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县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

(2)建立规章制度,充分保障派出所的权力和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推进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权限。除了有责令改正权、复查权等监督检查权外,还有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权和相应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权。

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派出所和民警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帮助派出所解决开展消防监督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

(三)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民警消防业务素质。公安消防监督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消防监督检查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在加强专业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可以每周定期去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也可以带派出所的民警、消防监督员一起工作,或者组织联合检查、电话咨询,进行手把手的指导。同时,公安消防队要充分利用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执法案卷归档制度,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四)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所有派出所都应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执法程序要合法。每次检查至少应有两名警察,并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所有法律文书和处罚档案要规范填写,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根据《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消防行政处罚案卷和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应当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

(五)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主管公安机关要强化考核机制,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情况纳入派出所等级考核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派出所执勤规范》、《派出所等级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作为派出所和基层民警年终考评和任免的条件。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战斗实体,具有熟悉人、熟悉地、熟悉情况的优势。在当前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及时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扑灭火灾,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