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

当前,随着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各类法院新闻尤其是负面信息广泛传播,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高法院新闻宣传水平,为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那么,如何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宣传主体更加专业有效。宣传效果与宣传主体的专业性成正比。因此,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建立宣传人员的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与报社编辑座谈、内部讨论、出国访问等方式,让宣传人员提高写作水平,拓宽写作视野,增强宣传效果。有了专业的宣传队伍,面对网络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事件,人民法院能够从容应对,法院的意见也会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最终起到平衡舆论的作用。

二是宣传手法更加生动新颖。开展法院宣传工作,必须有一个容易被公众接受的载体。因此,在选题、内容设计、语言表达、宣传反馈等各个方面都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我们的宣传要生动、新颖,让受众有所感悟、有所思考,通过宣传报道传递法院的文化思想价值。要充分利用新闻、传播、诗歌、图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法庭新闻宣传,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通过实施不同的策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传内容更加丰富生动。要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宣传报道感兴趣,就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把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都公开化,把宣传内容做得更加丰富生动,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满足,让司法沐浴阳光,让人民群众从被动接受法院宣传变成主动追逐法院信息。同时,为了保证宣传效果,在内容上也要力求客观真实,让人民群众在宣传报道中感受到法院做了什么,客观评价法院做了什么,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宣传的目的。

四是宣传渠道更加贴近大众。目前,互联网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媒体化。法院在利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抢占新的舆论宣传阵地。比如开通法院官方微博,设立网上新闻发言人,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等,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院,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做法应该在全国法院逐步推广。

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为了作秀,不是为了浮夸,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