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7个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rsj.my.gov.cn、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rsj.my.gov.cn、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
(4)28周岁以下非从业人员(1981年1月65438)35周岁以下从业人员、研究生(1974 1日以后出生)。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政纪未解除;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者,在纪律处分期间取消资格;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地点见《2008年下半年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 * *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 * *科目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四。注册和资格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如发现报考者在任何环节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时间为65438年2月22日至2008年2月26日(每天9: 00-12: 00和13: 00-17: 00),报名地点为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具体地址)报名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
1.选择一个位置。考生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等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然后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填写信息。考生根据网上提示下载《2008年下半年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2008年下半年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照片、身份证(不含旧的临时身份证和过期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2009届提供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学位证书(有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和手续(如对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有限制,本公告同意相关专业可报考,具备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几个特殊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1)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同意其进入考试的手续。
(3)委托生、定向生须经原委托、定向单位同意。
(4)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费用的支付和门票的发放
合格人员将于2008年6月5438+2月31日在www.my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09年6月4日至2009年10月5日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事局院内)缴费(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开考试考试费每科50元),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交公开考试考试费:
1.原籍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安县且受灾严重的申请人;
2.享受《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
3.《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方案的通知(2001-2010)>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由“;
4.因疾病、突发灾害等原因暂时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的特困考生,享受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3、4种情况的贫困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农村贫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5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书、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考试分为公共考试和专业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 * *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一)公共* * *科目考试
1.公共* * *科目考试采取书面形式,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2.公共* * *考试科目为《公共* * *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100,在公共* * *科目考试成绩中按50%计算。
《公共事务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定向测试》参考资料在绵阳市天龙朱升职业培训学校(南河路26号南苑宾馆一楼)有售,考生自愿购买。
3.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报考同一专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经报考人员同意,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适当调剂;调整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公告栏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2。
4.公共* * *科目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65438+10月11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报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考试资格。因* * *科目公考考生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将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公告。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2。
5.公共* * *科目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2008年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考核合格者,享受乡科级及以下1周年、公共* * *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算后的公共* * *科目成绩)每项服务加2分的政策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享受加分政策且已被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领取准考证时,将县级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是否到期的证明及考核材料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
在抗震救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享受公考加分: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市(州)机关和省直机关表彰的,公考加2分(指按比例折算后的公考成绩),由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给予奖励。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领取准考证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表彰材料。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按照高但不累计加分的原则。
6.公共* * *科目(含加分)成绩于2009年6月20日张贴在市人事局(涪城区南河路26号)门口,同时张贴在www.my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栏上。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 * *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公共* * *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专业科目考官比例为1: 2-1: 4(个别职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0)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6月20日在市人事局门口张贴,并在www.my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
2.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时间和方式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并在www.my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因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生自愿放弃缺额导致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低于1: 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专业科目成绩须达到规定分数线)。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考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凭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的临时身份证和过期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因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缺额导致专业科目实际考试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开始考试,但参考专业科目须达到规定分数线)。
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张贴,并报市人事局。
5.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2月20日张贴在市人事局门口,同时张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的公告栏上。
六、体检
(一)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按公共* * *科目考试成绩,招聘单位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国家、省、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申请应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按参加该岗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评价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在www.my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纪委、市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受理社会举报时,举报人应当以实名方式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者调查线索。任何匿名反映的问题都不予受理。
公示5天后,举报问题严重、发现证据的不予录用。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暂缓录用,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予以弥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协商确定。
九。雇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凭市人事局的批准通知,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工资编制和核定手续,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并在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再次参加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员工第一次上班的,试用期为12个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含试用期),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不会得到补充。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X.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辞退。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组织、人事、劳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应当回避与推荐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