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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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拟定市局及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市局日常事务,起草、审核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文件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务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制定办公室规章制度;管理机关的财务;负责本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和监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协助市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政策法规司

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实施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务信息的调查;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审理重大税收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税务检查案件的审查以及审计、财政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督。

(3)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流转税业务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和应用。

(4)所得税管理办公室

负责所得税管理业务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制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

(5)国际税收管理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信息交换、中外居民跨国所得税收监管等国际税收事务;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负责部分市属外资企业国税征管。

(六)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批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

(七)征管办公室

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综合税收征管制度和措施;负责税务登记等税务信息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组织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征管软件和税控工具的推广应用;负责普通发票管理,负责社会税收协作和税收保护,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行为;负责税款缓缴、坏账税和死税核销的管理;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纳税评估制度和措施;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8)计划统计部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核算、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与汇总;承担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统一核算,组织核对税款的收付和退还;负责税源数据的调查计算、税收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负责税务凭证的管理。

规划和统计部与信息中心设在同一地点。

(9)财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的资金、财务、基建、设备和资产的管理;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10)人事教育司

负责制定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小组建设规划;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检查、调整和配备;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权限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负责培养和选拔下一级领导班子的后备人选;研究和实施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聘用、调配、交流、解聘、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出国人员政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局的人事管理,并对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党建、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副厅级,隶属人事教育处)。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府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务、纪检、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11)监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整改工作;负责管理本级干部举报来信来访、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台州市国税局直属稽查局,副处级。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收违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执行;组织实施税务检查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务案件报告的受理和传递;审核下级税务检查;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的调查;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

稽查局内设机构7个。台州市国家税务局有三个正科级机构。

(1)信息中心

组织税务管理、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税务信息的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仪器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

(2)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制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维护;负责本局的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设备管理。

(3)票务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相关票证的购、销、存,以及税票的购、销、存。1,台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级别:郑可。

2.靖江市国家税务局、泰兴市国家税务局、姜堰市国家税务局、兴化市国家税务局都是全功能国家税务局。按行政区划,市国税局内设机构6个,为股级;直属机构1个,为股票级;1事业单位,正股水平;机关,全市***24个税务分局,副科级。

(1)内部机构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全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起草和审核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文件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务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制定办公室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机关行政事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目标管理的考核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税务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务管理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和日常审计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外国居民税收监管、信息交流和国际税收管理合作;负责审核确认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组织实施地方出口货物征税,回复外商来信,检查指导地方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分单的开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收藏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信息和普通发票的管理;负责税收咨询、税收研究和税法宣传;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全面评估;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行政处罚和听证;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和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核算、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和分配,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核算,组织检查税收征管、汇算清缴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所辖税源监控管理、税源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管理监控;负责税务凭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和统计司与信息中心设在同一地点。

5.人事教育组

研究和实施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和培训的管理;负责党建、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监督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负责执法监督和整改工作;负责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检验局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收违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执行;执行税务检查规章制度;负责税务案件报告的受理和传递;审核基层单位的税务检查;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的调查;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

(3)认可机构

市* * *局24个副科级税务所。

(4)公共机构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务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税务信息的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仪器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采集和管理的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处理和综合分析;负责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