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两纲教育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一、对上海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青年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学生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青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于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2.在上海学生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迫切需要,是上海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上海城市精神、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保证。
3.长期以来,上海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广大学生热爱中国* * *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中华民族,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满热情和期待。
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加快,为我们创造了更加开放的环境。多元经济的共存,多元文化的碰撞,有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增进对世界文明成果的了解。同时,它们所承载的不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部分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民族意识淡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下降,对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淡漠,对中华民族归属感淡薄等问题。在行为方面,也存在诚信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缺失、勤俭自强精神不强、和谐相处能力差等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些学校不适应新形势下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需要,一些教师能力不足;利用课外活动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载体研究不够,缺乏有效的系统管理机制;一些青少年活动基地的活动针对性不够,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民族精神教育作用;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精神教育的体系和合力尚未形成。
第二,上海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4.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旨,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为出发点,以培养“四有”新人为落脚点;把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教育的灵魂,把民族精神教育作为德育的基础,统筹规划大中小学的民族精神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世界眼光、开放意识、能够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民族自信、爱国主义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5.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总体目标是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上海市国民教育全过程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帮助学生树立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的观念为目标,根据上海教育的实际,挖掘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通过几年的努力,努力构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和公民人格教育为重点,学校、家庭和社会横向沟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和中国传统相协调的大中小学纵向衔接。上海市学校德育实效性显著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显著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为上海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奠定了基础。
6.上海学生民族精神教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优秀传统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相结合。从上海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培育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既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传统和革命传统,又要吸收和借鉴人类发展的一切成果,用发展的眼光进行民族精神教育。(2)坚持认知教育与实践体验相结合。既要在课堂教学中做好认知教育,又要针对学生的困惑和思想实际,善于用正确的方法论分析问题的症结,引导学生形成批判性思维,能够明辨是非善恶,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学习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还要把体验式教育作为重要途径,让学生在实践中真正感受到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达到知行合一。(3)坚持情感培养与促进理性升华相结合。要善于抓住各种机遇,利用各种形式,努力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以情感人、以物感人,营造浓郁的民族精神教育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同时,要注意引导和促进学生对民族精神的理性思考,在加深理解中进一步增强学生对祖国、民族、家乡的热爱和责任感。(4)坚持突出重点与有机渗透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优势学科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又要注重其他学科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同时,要善于挖掘课外民族精神教育的各种资源,构建各种教育载体,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把民族精神教育有机、有序、有效地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5)坚持针对性和系统性相结合。要根据不同时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民族精神教育的针对性,区分层次,突出重点,还要加强不同时期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衔接,使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在国民教育过程中形成层次递进、结构合理、螺旋式上升的体系。(6)坚持学校教育和社会引导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又要加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民族精神教育的整体环境和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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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障体系——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支撑
29、加强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组织保障建设。有必要拓展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上海市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研究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合力育人的运行机制。上海教育系统要建立由专家、教育行政部门和一线教师组成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民族精神教育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德育管理责任制,学校要建立学生事务部门联合育人机制,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民族精神教育的落实;区县教育学院(校)要整合教研室、德育室、科研室的力量,形成民族精神教育的合力。
30、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民族精神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将民族精神教育评价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评价中,构建以德育为核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要建立教师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教师在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实施民族精神教育的评价指标,包括民族精神教育的时间、内容、课程实施和教育效果等。要把民族精神教育的能力和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之一,作为岗位聘任的职责之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德育评价体系,要把民族精神教育的要求体现在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评价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
31.加强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研究。充分利用德育研究中心、研究所、教育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力量,各区县、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本地学校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研究。市县和学校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研究列入科研项目,成立民族精神教育专家咨询组。
32、加大对民族精神教育的投入。设立民族精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上海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研究、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检查表彰,特别是对影响深远、成效显著的教育形式。各区县和学校也要拨出专项配套资金,投入本区县学生的民族精神教育。
本纲要着眼于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基本指导,鼓励各区县、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区本、校本特色的民族精神教育。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分类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