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基数是多少?德州。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由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经研究决定,该市暂按预测申报今年的缴费基数,即月平均工资4750元,60%为2850元,300%为14250元。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申报,6月5438+0日至2月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本年度已按上年基数缴费的单位,待新基数核定后统一缴费。

另外,参保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以其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的。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计算。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850元。参保人员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执行,即按照2623元/月的缴费基数执行。,市社保中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直参保企业的缴费基数进行初审,采取现场审核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审核企业名单和流程另行通知。进行书面审核的单位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处(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62室)。

企业确定缴费基数后,应在醒目位置向职工公示,职工本人应在《职工缴费基数个人签名公示表》上签字确认。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期间,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职工人数增减手续。此外,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申报基数。逾期不报的,市社保中心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核定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国家为主体,法律法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利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基金,确保劳动者在失去劳动收入后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以保证劳动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险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涵盖五种保险:

1捐赠保险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界限终止劳动义务或因年老退出工作岗位后的基本生活。

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3工伤保险

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救治和职业康复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劳动者患病或受伤时,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

5产妇保险(生育保险)

是指国家和社会提供及时的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的孕期、产期医疗保健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向上级报告

每年2月至5月,参保单位应向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由参保职工本人签字或公示确认。

缴费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建立终身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可支配医疗费用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的月平均值确定,每年确定一次,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当然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值作为本年度的月缴费基数,其中:本单位新进职工以职工入职当月的全期限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为本单位月缴费基数。

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上一年度6月65438+10月1至2月31整个日历年度内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鉴于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税调整款,全部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节日费、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股息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基本工资制的员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从提成中获得的收入,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成本包干后,单位不再报销职工的差旅费,其承包收入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束缚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值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值60%的,以上年度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值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非本地城镇户口的从业人员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股东、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基数固定一年,不会中途变更。每年4月至6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