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需求
安保人员要求如下:
《保安管理服务条例》对保安员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可以申请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和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保安员: (一)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三次以上的;(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书未满3年的;(四)保安员证书被吊销两次的。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初级安全员:
这位专业警卫已经接受了规定标准时数的培训,并获得了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三个月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安全员:
取得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已超过1年。取得了依法设立的职业安全培训机构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退役军人、单位警卫等相关安全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政法院校毕业生,愿意从事本职业。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安全员:
取得本专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取得合法设立的安全专业大专文凭。取得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文凭。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安全师:
取得本专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大专文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