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的待遇

法律分析:乡村医生待遇新政包括: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根据政策合理核定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优化农村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贴,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第十一条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1‰的服务人口比例,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由县每5年动态调整,允许人员编制在县内统筹使用,用好富余人员编制。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采取面试、直访等方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卫生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生。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农村诊所,充实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优化农村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贴,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全科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大学生和回乡乡村医生,以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农村卫生工作队伍,提高农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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