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是什么?
电话:(028)8627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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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成都建立65438至0992。2002年,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2004年8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胡旭光任中心主任。到2月底65438+,组织调整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独立非营利性局级机构。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公室。区(市)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职责:
职责范围:本区(市)、县行政区域。
1.收款和取款管理
执行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支付、转移、存储和托管申请;
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接受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建设和缴纳。
2.委托贷款管理
受理和审查公积金贷款委托合作项目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和催收等贷后管理。
3.会计管理
核算本部门的管理费用;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为员工提供账户查询。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的核算程序。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回收;
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支付;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业务档案管理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和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管理会计档案。
二、授权职责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在本协议项下行使区域内的以下管理权限:
1,审批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支付、转移、存储、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6.审批区内同业资金(200万元以内)的划转手续。
参考资料: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度百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