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地区和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0
附件1:2023年上海市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年度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缴费、咨询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上海市2023年秋季统一高考相关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所有考生必须办理文化、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查。
(一)文化考试报名
具体要求请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2022]21号)
(二)专业考试报名
1.专业考试由市统一组织(以下简称“市统考”)
参加艺术城统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同时,报名参加市统考各门类、分项的专业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仔细确认和核对。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以多次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系统会以最后一次的信息为准。
2.高等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所有报考校考的考生,在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也必须勾选校考选项。
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及时到学籍所在高中或区考试招生机构领取《2023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高考考录》。
考生应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告单和身份证,按照高校招生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考报名、缴费、考试等相关工作。
(3)网上支付
已成功报名参加高考和艺术市场系统的考生,须在2022年10月9日起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市招考热线”报名系统缴纳所选艺术类统考项目的相应考试费(艺术类专业统考每科报名费20元/人,统考每科考试费50元。各种收费标准如下
考生应谨慎选择考试项目,网上支付成功后,已选择的考试项目不得修改。缴费完成后将安排考试,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款。
艺术校考考生须按所报院校招生简章要求支付校考科目费用。
在线咨询
为让考生了解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相关政策,市教育考试院将对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进行网上咨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站是: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第二,考试
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由专业考试(市级统考或校考)和统一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专业考试分为市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所涉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级统考。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必须参加的市级统考类型。
(一)全市统一考试
上海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全市统一考试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1.?考试科目和时间
本市艺术类统考包括艺术设计、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音乐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七大类。具体安排如下:
2.考点设置
2023年上海市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将继续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术城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
(1)艺术设计专业:**11考点。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
上海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杨浦区龚俊路2360号);
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祥路2200号);
上海极光职业技术学院(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上海石油化工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
上海奉贤中等职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盛鑫北路1661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除上述11考点外,报名考试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的备用考点并另行公告。
(2)编导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神路99号)。
(3)表演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4)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5)音乐学(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美术与设计专业统考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后,须于2022年9: 00-112登录“上海市招考热线”查询系统内考点分布情况;其他统考类别的考生安排到相应的考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招考热线”各类艺术类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上海招聘热线”。
4.考试管理
为加强全市统考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确保2023年艺术类专业全市统考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2023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市统考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处理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统考中心牵头组织考试,落实考场安排、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和各考点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督。
5.公布成绩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统考的评卷、评卷、组织协调工作,各类艺术类专业仲裁小组将受理各类评卷、评卷中需要仲裁的问题。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评卷点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卷阅卷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023年6月5438+10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各科成绩要求,公布各类市级统考合格线,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书,向合格考生颁发市级统考合格证书。
(2)学校考试
1.校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专门文件要求,高校一般应直接将统考成绩作为市级统考所覆盖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需补充艺术类本科专业评估的,高校须报上海市教委批准,并组织全市合格学生进行校考。对于市统考未覆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设计类专业,除部分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2.部分独立艺术院校设置招生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包括少数参照执行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可继续试行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不组织省统考合格学生专业考试,不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主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具体要求,在上海市招生的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少数参照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校)的自分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高校应当详细、准确地告知考生应当了解的内容和工作事项。
3.学校考试组织和证书发放
经批准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考试,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公布考试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原则上应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外省市艺术院校如想在上海开设专业考试,须在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他们将按有关要求在指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并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
获准组织校考的高校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合格考生名单和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专业考试成绩,并出具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高校要严格控制学校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比例,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上年录取人数的4倍。
第三,招生
按照教育部专门文件要求,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本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职业院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院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录取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从2024年起,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艺术史理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2024年,我市将增加舞蹈专业统考;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高考和省级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录取平行志愿, 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为基础,高考文化课成绩占高考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将在考生高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具体内容和规定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四,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艺术专业考试是国家统一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和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考生违规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相关工作人员、教学人员特别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面向高考的美术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类艺术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2:2023年上海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安排
原标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202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