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原则
自愿、保密、非惩罚性、公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原则如下:
1,自愿性:全院所有科室、科室、个人都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举报是举报人(科室)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系统对举报人及举报所涉及的其他人员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举报人可通过网络、信函等形式匿名或匿名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惩罚性:举报内容不得作为处罚举报人或他人违规行为的依据,也不得作为处罚涉案人员和部门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在院内公开,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共享,用于医院和科室质量的持续改进。公开内容仅限于案件本身的信息,不涉及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