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的主要经历:
1968至1974,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第一工区工人,保安组、政工组干部。1974转1975天津二建公司团委副书记。1975转1976天津二建二工区革委会副主任。1976转1977天津二建公司革委会副主任。1977转1980天津市建设局团委副书记。1980至1983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业课学习。1983转1984天津二建公司党委副书记。1984至1988,天津市纪委委员、第二检查处处长。1988至1993,天津市纪委常委、第二监察室主任(其间:1991至1992,中央党校参加地厅级干部进修班)。1993至1996,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其间:1995至1996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转1998天津市纪委副书记、蓟县县委书记。1998至2001天津市委常委、蓟县县委书记;天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中央党校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1995至1998)。2001至2002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2002年至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7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委员。2007年至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职)。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