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扣税标准

法律解析: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为14.4万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邮件、数据电文等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预征、缓征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的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