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深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事业单位2065年10月公开招聘341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38+012。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和《国家公务员岗位表》。凡2013及之前毕业且符合本公告及拟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3)相关要求。1.报考人员身份界定:(1)下列人员可同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岗位:①2011、2012、2013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②大学生志愿者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社会工作者1年以上的),可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本公告所称毕业生,是指纳入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入围考试者,申报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2.招聘范围要求:具有“市内外”户籍要求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籍人士和中国公民均可报考;对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只有深圳市户籍人员才能报考,以下非市内户籍人员也可视为深圳市户籍人员报考:(1)纳入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1、2012、2013届毕业生;(2)在市外高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1、2012、2013届毕业生;(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或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仍在职的临时工。其中,职工就业时间和临时工临时就业时间截至2012 10 31(下同);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市外户籍职工或临时人员,在我市不同事业单位同一岗位就业或临时就业的,就业或临时就业时间可以累计,就业前在我市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可累计为临时就业时间。(4)2012、10、31之前结婚,且配偶具有深圳市户籍,或配偶为驻深部队军人,本人符合随军随调条件的。此类人员应根据本款第1项“申请人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申请人的身份。3.报考学历相关要求:(1)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2)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比如岗位要求最低本科学历,最低学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专业都要求法学。考生研究生专业为法学的,应具有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果考生本科学历是法学,研究生学历是非法的,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学学位。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者不能报考;职位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即可报考。4.报考专业相关要求:(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和研究生目录》(附件2);(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果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数学专业,如果应聘者本科专业是数学,但研究生专业是物理,则不符合要求。5.报考年龄要求:《招聘职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没有年龄要求的,要求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31天后出生)。(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2007年6月5438+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查出考试作弊的人员;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的毕业生和辍学者;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5.军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报考(1)报考方式和时间。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2 16 10:00至2012 11 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陆深圳考试院网站()。2012 165438+10月28日16: 00至65438+2月1,登录深圳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2)报考注意事项。1.每人限1个职位;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3.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要准确,及时回复,保证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笔试委托深圳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一)笔试科目和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医学类、护理类、教育类。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1。普通考试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知识;2.医学类和护理类都考一科,是客观题,笔试内容是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3.教育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客观的,一个是主观的。最终笔试成绩=(客观考试成绩×50%)+(主观考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实施要求。试题以高中和职校、初中和小学三个不同板块的招聘岗位为题。笔试内容和大纲请登录深圳考试院网站查询。(2)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2 12(周日)上午。1.综合类、医学类、护理类笔试时间为8:30-10:30;2.教育分两节。第一届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 30-10: 00。第二场是主观题,笔试时间10: 45—12: 15。(3)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4)结果公布。笔试成绩及及格线于2012 12 12 12 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四。资格初审(一)时间:2012、12、18,2月9:00开始,初审结束。报考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2)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三)初审办法。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职位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其他通过笔试且排名在拟聘用名额8倍以内的考生为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的考生。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3倍的,将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列为资格初审人选。为及时通知递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所有笔试合格且排名在拟聘用名额8倍以内的考生,必须于2012 12 18上午9:00前在拟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拟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出面试通知;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从替补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审查。(4)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员核实,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1.应届毕业生:(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或推荐表(信)签字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也可)、所在部门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要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2011、2012、2013市外高校深圳毕业生,需提供深圳市户口本;户籍已迁出市外,未迁回深圳的,提供深圳市户籍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学籍证明。2.社会人员:申请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仅限岗位要求)、计划生育调查表(附件3,资格初审时来不及提供此表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就业资格)。应聘职工或临时工涉及就业或临时工时间计算的,应提供就业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3.无论应届毕业生还是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夫妻双方异地居住,申请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须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市户籍人员户口簿。(2)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工作期间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表、在职证明(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表、在职证明, 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海外归国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3)岗位要求四六级考试的,提供四六级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学习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职位,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但需要提供留学证明。(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签发的《临时留学人员资格证书》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习毕业时间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确认函;所有归国留学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就业手续。(5)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高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供国内高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定意见》。(五)其他要求。1.考生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材料不统一或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面试;2.报考人员必须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考试资格初审的,由用人单位当场发出面试通知;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结果以办理录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公示为准。五、面试(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合格人选(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和面试组织。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三)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对于每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A代表进入岗位面试人数,B代表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岗位体检人数。1.A ≥ 3B (A > 3B指最后总分并列的情况),则C = B;2.如果a < 3b,那么c = (a+2)/3取整数位(不实现四舍五入);同一职位只有1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名者必须达到总分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因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同一职位人选的,在拟聘用人数范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不及物动词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医院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执行。(2)检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机构在30日内进行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招聘单位应当安排资格初审以外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岗位的考生,体检合格后,在招聘学校的教学岗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适宜性考核,并据此得出考核结论。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3)宣传。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7.无投诉,经调查投诉为假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设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65 438+0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和退出的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我市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无正当理由未在1年内(自笔试之日起)办理录用手续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且有证据的,不予聘用;投诉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八、试用期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录用人员初次录用的,试用期可以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九。其他事项(一)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任申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障制度。(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实行体检和体检费用减免政策。享受国家城镇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凭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救助;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由深圳考试院减免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3)招聘相关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至2012 10 31。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取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有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者视为不合格),取得的证书种类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合格)。岗位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符合岗位聘用的相关材料。比如广东省外评定的未通过全国统考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通过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认定程序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提供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外语、计算机材料可不在资格初审时提供,但必须在就业备案时提供,否则取消就业资格)。(4)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须在2010 10 31之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09年6月365438+10月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07年6月365438+10月前参加工作。毕业生最早工作时间以取得学校毕业证的时间为准,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计算在内。(5)2011、2012毕业已分配但未转正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由本人到相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入围,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六)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应能完成学业,取得符合考试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七)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招聘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本公告所称日期或数字包括本数。(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1。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3。深圳考试院网站:。(十)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下载附件: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4表);2.高职院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3.计划生育问卷;4.2012 1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相关问题。(以上附件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 *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