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制教育的宣传内容
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用健康的思想、行为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宿舍、活动室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