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教育培训广告需要特别注意这五点...有的单位被罚了50万!
目前是一年一度的招生旺季,对于学校、课外培训机构、高校、成人教育机构来说都是高峰。
招生其实是一种推销。宣传学校、课程、学习的好处和培训的效果。本质上是营销推广。
营销推广离不开广告。
二、教育培训广告需要特别注意这五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五点-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
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学、考试合格、取得学位或者资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
(三)利用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属于虚假广告。
第三,如果违反了,会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广告违反第九条: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广告发布,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广告审查申请;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广告违反第二十四条: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第四,活生生的新闻案例
1.某培训机构使用“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性最强、课程最好”等绝对化广告用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罚款65438+万元。
2.某教育公司在广告中以受益人的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632元。
3.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宣传“高薪就业保障”、“零基础录取、保学保就业”、“全国就业保障”等内容,构成发布明示或暗示承诺教育培训效果的培训广告的行为,被罚款324.38+0万元。
更多案例:
“整顿‘标题党’!许多教育培训机构因发布非法广告而被罚款。
“制造焦虑、虚构原价、违规推荐、五大校外培训广告涉违法查处”
这些违法广告为学历升级埋下了“陷阱”。
“教育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5.如何判断一个广告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咨询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然是在你的广告发布之前。
3.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
尤其是专门从事教育行业的律师,他们从法律的角度帮助你降低和规避法律风险。
4.咨询有经验的教育营销公司。
比如赵洁教育营销,可以帮你用AI技术查询、替换、删除相关广告禁语。
5.咨询百度、腾讯和字节跳动等广告部门。
如果有不合法的词或者敏感词,他们会根据规定和经验帮你检查修改。
6.查看相关新闻。
比如学习网上搜索的上述和最新的新闻案例。
六、守法经营,才能基业长青。
总之,无论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还是学历提升公司、职业培训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尤其是在招生简章、微信官方账号推文中,一定要注意遵守《教育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守法经营,你的教育才能稳步发展,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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