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计划

面向21世纪,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是实现职业教育跨世纪发展和改革,使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保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我委提出了《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职业技术教育司联系。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是实现职业教育跨世纪发展和改革目标,使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保证。为此,根据“九五”期间全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现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对优化我国中等教育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仍将是中等职业教育。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国民教育“九五”规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到本世纪末,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将达到1275万人左右,到2010年,在校生人数将达到210万人左右。要实现这一规划和计划,除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外,关键在于建设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现状仍不适应21世纪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以下是突出的:

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尤其是职业高中,专业教师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5%,实践指导教师占2.6%;

②现有教师学历达标率低,尤其是职高和技校。根据1996的统计,职业高中专任教师中只有31%的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工学校为37.4%。

③大多数青年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教育教学理论;

④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除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外,兼职教师比例较小,职业中学占8.8%,中专占4.1%。

⑤缺乏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不难看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的关键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有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二、统筹规划,建设基地,多渠道解决职业教育师资来源(1)依托现有普通高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纳入本地区、本行业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选择和确定一批符合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要求的理、工、农、医、师范类院校作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可以在这些基地建立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或者设立职业教育师范系,或者举办职业教育师范班。各地入选基地的高校可以是省属高校,也可以是部委直属高校。各有关部委要积极支持所属院校承担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任务,基地建设可采取* * *。没有条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可以利用其他省(区、市)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其跨省招生计划报国家教委审批下达。对于各地普遍需要、需求量较小的专业教师的培训,以及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的培训,国家教委将根据各地需要统一安排点,充分发挥基地的办学效益。

在选择和确定职业教育课程教师培训基地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选择和确定一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作为培养和培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基地。少数专业实习指导老师也可以跨省培训。

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实训基地的确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稳定。我们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也要考虑长远的需要。基地确定后,要加强基地建设和对基地的业务指导。要不断深化基地的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探索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模式和规律。

(二)加强现有独立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建设。要努力增加对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投入,努力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包括学校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得到改善。)到本世纪末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使学校开设的专业办学水平普遍达到本科水平(培养实践指导教师的专业除外);学校的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同时,要注意加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专业建设,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开辟新的专业领域,拓宽专业口径,使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专业设置更好地适应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

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要不断深化内部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建立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广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色,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专业课程和实习指导教师发挥关键和示范作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的重要师资来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从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事业单位聘用专职或兼职教师,从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中聘用。其中,专任教师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从事本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以及任教前的工作业绩。职业学校从企业聘请专任教师的渠道不畅时,地方教育部门要与人事等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大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1)加快在职教师学历达标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基本实现学士学位,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要有60%以上实现学士学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依托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和经国家教委批准有权举办成人本科教育的其他高等学校,积极开办成人本科职业教育教师班,加快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学历问题。

2.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教师专业培训计划,支持和鼓励在职教师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尚未达标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尽快达到资格要求。

3、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师的学历教育,按照普通中学教师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采取多种形式对在职教师进行广泛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中等职业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要积极在教师中开展师德教育,重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2、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短期业务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现代教学技术与方法培训和专业实践技能培训。倡导教师多才多艺。

3、要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广泛动员和积极鼓励中老年教师“传、帮、带”青年教师,使优秀中老年教师的高尚品格和精湛教学技能在广大青年教师中发扬光大。对缺乏实践经验和技能的青年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对口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和技能培训。要逐步建立教师定期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制度。

要广泛开展教师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出国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逐步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第四,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问题。1.关于职教师资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普通高校)举办职教师资班,其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对职教师资的需求提出,纳入基地学校(标注“职教师资”)总体招生计划,报国家教委批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举办的职业教育师资班,可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字第012号),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的优秀毕业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相关高等院校举办成人高校起点升本科的职业教育师资班。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需求提出,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纳入地方或部门年度招生计划,报国家教委审批。招生办法按照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经费的来源,要采取多渠道筹措的办法。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教育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和进修;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从创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付教师的培训和进修费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弥补因免除职业师范生学费而减少的收入,以及因向举办职业教师班的高校所有职业师范生发放专业奖学金而多收的部分。

职业技术师范生原则上免交学费,享受专业奖学金。毕业后实行五年教学服务制。在一定范围内试行教育系统职业教育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急需职业教育教师的地区、部门或企业可设立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奖学金,享受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可按合同就业。各地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职业师范生到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仅可以评聘教师,还可以申请评定相应专业(工种)的技术资格。各地、各行业相关评价机构应当受理职业学校教师申请评价相应专业(岗位)的技术资格。

4.要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不断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让广大职业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中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方针政策,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住房问题纳入本地区或本部门教师住房总体规划。

要注意解决教师免费医疗问题,建立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5.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