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大连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工商税收计划指标,编制国家税务局征收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运用国家税收杠杆调节和监督经济;

(三)负责大连地区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按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四)监督检查大连市有关纳税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受理应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五)负责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内的机构、人事、工资和经费管理。负责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税法宣传。

(六)监督检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相关权限,负责完成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