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培训班怎么报?
法律解析: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取消所有与该机构相关的集体活动。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可向当地教育局(社会局)举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直接向市教育局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特定区域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的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公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疫区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进出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