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签订不平等培训协议,不签就被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培训,公司确实为每位员工支付了654.38+0.8万元的培训费,那么公司规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并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不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违约金,并无不当。

2.你拒绝签署协议意味着你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这将被视为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不给你支付654.38+0.8万元的培训费,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