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不是强制性的,本质上是根据商业保险制度建立的商业保险。对于车主和保险人来说,更多关注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强制保险是强制性的,类似于社会保险。更加注意及时保护第三方的利益。所有车主强制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投保,不得拒绝投保。2.赔偿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根据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的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不分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事故责任承担多少赔偿?;强制保险保险人的责任根据无过错原则确定,不是根据保险合同,而是根据法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3.赔偿范围不同。“三责险”对赔偿范围做了很多免责,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和免赔率,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除故意事故以外的所有交通事故,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