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学习费用合理吗?

劳动合同学习费不合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提供岗位相关福利;

(四)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在职培训;

(五)连续就业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不得向其他用人单位派遣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