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二十六条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和“机密”公文还应注明份数。?
“绝密”是指含有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官方文件。“保密”是指含有重要国家秘密的公文,公开后会严重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秘密”是指含有一般国家秘密,公开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公文。?
公文首页右上角应分别标明“绝密”、“秘密”、“秘密”的等级。标注密级时,应在标注密级的同时标注保密期限,具体写法为“密级★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机密级不超过65,438+00年。?
特别规定是指:签发机关可以将保密范围内某一类事项的保密期限规定为“长期”或者确定最短保密期限。如“秘密★6个月”、“秘密★5年”和“绝密★长期”。?
第二十七条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和“特急”。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普通加急”。公文的紧急程度应当在公文首页的右上角标明。需要同时标注涉密信息的公文,应当在紧急程度之上标注涉密信息。?
紧急公文中的“特急”,是指内容重要、特别紧急,接近规定时限,需要特别优先传递处理的公文。“急”是指内容重要、紧急,需要打破工作常规,优先投递的公文。?
电报中的“特别提及”适用于当天要处理的极少数非常紧急的事项,并标明“特别提及”级别的电报,发电单位应提前通知接收单位机要部门;“特急”适用于3天内需要处理的紧急事项;“远征”适用于5天内要做的紧急事项;“快递”适用于10天内稍有延迟的待办事项。?
第二十八条发证机关的标志。发文机关标识是指公文的头部,应当使用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写作,主办方排第一。?
公文前缀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你也可以只用发证机关的全称来写作文。官方文件前缀在主页顶部以红色设置。?
第二十九条文件编号。文件编号由文件签发机关的代、年(AD全称)和序号组成。一般标注在标题下方、水平线上方的中间位置。凡标有签发人的公文,不再居中,与签发人在同一行,移至左侧。代理替代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应频繁更换。应使用年份的全称,去掉“年”字,并用六角括号“]”括起来;年份和序号应为阿拉伯数字;序号前不加伪“0”,除命令(order)外加“否”字。?
联合行文,一般标有主办单位的文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文号。?
明码电报由办公厅(室)按明码电报的有关规定分别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文的文号包括:?
(1)订单号××.适用于:发布税收法规,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奖励有关单位和人员。?
(2)国税发[公元年]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提出意见;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的调整和补充,以及执行中重要问题的澄清和说明;向下级部署全局税收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发布年度税收计划和税收资金安排;税收收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完成情况的通报;对下级机关或者个人给予较大的奖励、表彰、批评和处分;机构的设立和变更;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与同级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单位的联合文件;其他重要事项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函[公元年]编号××。适用于:向下级机关部署地方性、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澄清和说明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对年度税收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对税收资金进行部分和临时安排;税务日常工作通报;一般的表扬或批评;与同级机关协商,回答问题或提交需要同级机关批准的事项;转发同级机构税务工作相关文件;对下级机关的请求给予答复;对NPC议案、建议和CPPCC提案等的答复。?
(4)国税任字[公元年] ××适用于:按照管理权限任免干部的行政职务。?
(5)国家税务总局第××号[公元年]。适用于:代表税务总局向各级税务机关安排日常事务,通报相关情况;发布适用于本局内部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向主席团通报内部情况。?
(6)国家税务总局函【公元年】第××号。适用于:代表总局,致函同级单位相关部门或其他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协商事宜;代表总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总局向下级机关征求意见;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各类会议和培训通知,向相关单位发出邀请;代表总局向相关单位提供证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文号,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号确定。
第三十条签发人和会签人。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公文应当在首页右侧、前缀下方、横线上方标明签发人和会签人的姓名。联合报送的公文应注明联合单位的签发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公文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的类型,一般由发文机关、发文理由和行文构成。上报的公文和联合行文一般不注明发文机关。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和书名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转发上级机关公文,不以上级机关公文的文号为标题;如果题目太长,可以根据主要原因自己做题目。?
第三十二条主要送达机关。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社会公认的规范化简称和通用名。主送机关应根据公文内容确定具体的发送范围,顶格列在标题下,正文上一行。?
主送和抄送中,税务机关名称应为“XXX国家税务局、XXX地方税务局”,不得使用缩写。?
在公文正文中,税务机关的名称可以使用规范的缩写。规范简称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得使用“国税、地税、国税局、国税”。?
第三十三条公文的附件。公文附件是指附在公文正文之后的其他材料,具有补充公文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作用,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名称。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有两个以上附件的,应当在附件首页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应当在附件首页分别标注文件号和附件序号。如果附件不需要打印或发送,应注明。?
在发布法规等公文或转发公文时,已在正文标题中标注发布或转发的公文标题或主要内容的,发布或转发的公文不再列为正文末尾的附件。?
第三十四条公文印章。除“会议纪要”和电报发送的文件外,正式文件应加盖签发机关的印章。联合报送的公文应当加盖主办机关印章;联合发文的公文应当加盖联合发文机关的印章。电报应由签发人签名,不加盖签发机关印章,但应在电报首页右上角“签批盖章”处加盖“发电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书写日期。书面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终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的日期为准。?
书写日期应当用汉字书写全年的年、月、日,不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第三十六条正式文件的注释。公文附注是指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文附注在公文印章和成文日期之下,在版本记录之上。公文上有注释的,要用括号标注。?
第三十七条公文主题词。公文要标注主题词。以上文字应按上级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由类别词、类属词、地域词和体裁组成。标注主题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题词一般应根据公文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公文主题词表》标注。?
(2)标注主题词的顺序为类别词、通用词、地域词、体裁。?
(三)主题词,不超过六个。?
(四)主题词顶框标注在公文抄送栏上方。电报不标主题词。?
(五)各地报送当地党委、政府的文件,应按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标注主题词。?
(6)税务公文叙词表中未列出的“税”的新专用名词和新引进名称,可作为自由词标注主题词。?
机关第三十八联。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以外,其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通用名。
抄送机关按照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顺序排列;同级机关一般按党委、人大、政府、CPPCC、军队、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的顺序排列。?
抄送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抄送栏位于主题词之下,签发机关之上。?
第三十九条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标注在公文最后一页底部的左右两侧,签发日期下方可标注公文的份数。?
第四十条排版方法。文字从左到右横着写。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和排版)。?
第四十一条公文打印注释一般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打印机关、打印时间、文件份数、打印校对人员单位和姓名等内容。版末可自左至右注明承印人和校对人姓名及文件份数,校对人姓名前应注明主办单位。主题词、抄送栏、签发机关和日期、打印校对人员、姓名等应在公文最后一页底部用横线标注。?
第四十二条税务机关公文各组成部分的识别规则,按照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执行,同时可参照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公文格式(样式)》。?
第四十三条税务公文应当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210毫米×297毫米)纸。附在公文上的格式纸和贴在公文上的纸张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