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经典的物业案例?
为了保证居民在购买住宅小区时的居住环境和家居安全,同时会配套相关的物业服务。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物业管理的突发情况,经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经典案例。下面以经典的物业案例为例进行讲解和说明。有哪些经典的物业案例?案例1:物业要求刷卡进出小区,不买车位。案例介绍:不买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车主出入小区刷卡,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无法办理门禁卡,因此无法进入小区。十多天了,没买到车位的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高女士就遇到过这样的规定。高女士去年搬进了新买的商品房,私家车一直随意停在小区里。从上个月开始,情况有了变化,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说在小区停车要交停车费。每月交120元停车费后,物业会给一张门禁卡,业主开车进小区,直接打卡。如果不交钱,6月10起不允许驶入小区。高女士对物业的做法非常气愤。她认为,物业公司只是在职责范围内进行一些管理工作,业主不开车进小区是“越位行为”。王女士作为小区业主,有进出小区的自由和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辩称,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环境,阻止车辆停驶。案例分析:是否不允许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是否购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不允许业主开车进小区,这肯定是不对的。这侵犯了业主自由出入的权利。业主购买商品房,同样享有小区庭院土地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拥有商品房,是产权的拥有者。物业公司以不买车位为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如要在小区内收取停车费,应先经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备案。如果小区没有合法的业主组织,需要全体业主协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是违法的。案例二:小区摔倒,物管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案例介绍:徐在厂房上班,乘货梯走在通往厂房的台阶上。那天厂房三楼漏水刚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结冰了。徐走上台阶,脚下一滑,摔倒了。医院诊断:左肩肱骨骨折伴肩关节脱位。徐坠楼当天,该厂物业管理单位派员前往探视。徐要求物业公司对此事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认为没有义务承担。双方各执一词,第二次起诉至法院。案例分析:原告作为公司员工,上下班应走人行通道,白天行走,看到台阶上有冰,预见到滑冰的危险性,应对摔倒负主要责任。但被告作为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物业公司的配套设施维护完好负责。接到厂房漏水报修通知后,应及时修复。但其未提供有效证据及时安排修复,结冰后未及时清除或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原告滑倒受伤应承担一定责任。案例三:物业合同纠纷案例介绍: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原由小区开发商聘请,业主入住后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双方的矛盾很大。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辞退该公司,但该公司称其与开发商有管理合同,业主购房时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同意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管理”。所以业主现在没有权利辞退管理公司。业主声称服务质量不好,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存在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的情况。如果业主坚持解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业主和物管公司相持不下,诉诸法院。1.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2.如何解决此类纠纷。案例分析:1,本案涉及物业管理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是以协议委托为基础的。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权来自于业主的授权。在物业开发阶段,产权属于开发商,因此只有开发商有权决定邀请哪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开发以及未来过渡期的管理;业主入住房屋后,物业管理的决策权也因产权转移而转移,由业主所有权衍生的管理权或委托管理权自然归业主所有。因此,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过渡管理后,物业管理的决策权立即从开发商手中转移到业主手中,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原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考察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另聘更好的物业管理公司。3.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经营权的理由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或者提起司法诉讼。综上所述,从以上物业案例的经典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物业管理过程中需要的是双方的协商与合作。在物业案件中,由于建筑漏水案件、车位事件引发的纠纷,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只需要及时发现这些情况,进行合理的中间协调就可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