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是做什么的?
1,拟定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农业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和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编制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发展项目库,审批发展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协调蔬菜产业化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和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求信息。负责全区名优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
4.指导农业资源的区域规划、动态监测和可持续发展;组织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林牧渔用地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5.拟订农、林、牧、渔、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和农业机械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农林牧渔、农机教育及相关职业技能开发。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行业技术标准;指导农、林、牧、渔业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测监督和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协调种子、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
7、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负责发布疫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组织、指导和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兽药、渔药的药品监督管理和药品检验。
8.组织植树造林,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9、承担本地区水产种苗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渔政、渔港和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参与重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负责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收和管理。
10,负责农业机械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负责防汛救灾农业机械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和监督。
11.组织农、林、牧、渔业和农业机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和农业机械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农、林、牧、渔、农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专业培训。
12,指导农林牧渔、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涉外工作;组织相关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13,负责指导农林、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业务工作,组织全区农林(农机)系统中级技术职务申报和高级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起草水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治水和用水管理。
15、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地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给排水管网等专业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
16,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包括大气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和节约本地区的用水。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17,指导全区河道管理。负责全区河道配套工程设施,并组织整改;负责区内的河道管理和水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