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中车辆碰撞事故真实性分析方法研究
机动车辆理赔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事故受理:包括受理举报、查抄底文件、登记。
2.现场调查:包括现场调查、救援和保护。
4.损失核实:核实事故车辆和第三方财产损失,制定修理方案,明确修理范围和项目,确定修理费用,按照招标修理的原则确定修理厂家。
5.赔偿案制作:包括责任审核、费用核实、赔偿计算、综合报告、赔偿案审批。
一、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
根据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变化,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化现场。
1.原址:指事故发生后,车辆、人、牲畜以及一切与事故有关的物体在事故发生后仍保持原状。
2.改变场景:指事故的原始状态由于某种原因而部分或大部分改变。改变事故原始状态的原因很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抢救伤者。为抢救事故中的伤者,移动相关物体的位置或改变死者原来的卧位。
(2)保护不当。由于现场没有及时封闭,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踩踏,导致痕迹不清或消失。
(3)自然破坏。由于雨雪等自然因素,事故痕迹不清或消失。
(4)允许更改。执行消防、安保、救援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允许在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或者为了避免交通堵塞而移动车辆或相关物体。
(5)车辆离开。事故发生后,司机非故意(不知情)或故意(逃避责任)离开现场。
根据现场勘查的要求,事故发生后原址保持了原貌,便于原址获取可靠信息。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保持原状,即使是抢救伤者,也要注意尽量不要触碰与抢救无关的物体或痕迹。
第二,确认目标车辆
1.查看保险单或保险卡:确认出险车辆是否由我公司承保;确认是否在保险期限内;确认是否投保符合本案保险责任的保险。
2.检查驾驶人的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包括临时移动牌照和临时号牌。检查驾驶人是否有合格的行驶证,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与准驾车型是否一致,驾驶证照片与驾驶人是否一致。驾驶人是否按照保险单约定驾驶车辆;特种车辆出险时驾驶员是否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检查行驶证是否通过年检。
3.查明出险车辆的情况和车辆使用性质,包括:核对保险车辆包括三车、车型、车牌、车架号、发动机号,与保险单、行驶证一一核对。如果车牌相同,车架号、VIN码、发动机号完全不同,立即向客户做好记录,了解实际情况,防止骗保,检查车辆是否携带危险品,是否超载;检查车辆结构是否被修改或增加;对于拖车,要检查车头和拖车两个车牌是否在我公司投保。
4.如果客户没有携带保险单或保险卡,可以联系95569查询车辆信息。
5.驾驶证、行驶证被交通警察扣留的,应当查验暂扣凭证。
第三,核实事故的真实性
1.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简易理赔处理单,要求司机填写详细的事故处理程序。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结果。
2.现场调查:
(1)调查点
事故发生后,无论是机动车之间、车辆与固定物体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甚至是车辆本身的事故,车身上都或多或少会留下痕迹。
到达现场后,勘察人员必须对现场的车辆、地面、人员伤亡、碰撞物体等进行仔细勘察。找到并确定事故的接触部位。仔细观察事故痕迹和物证的形状和特征。注意以下标记:
a .道路标志----在道路上拖曳、踩踏和摩擦车辆轮胎;车身和一些物体在路面上被砸、挤、刮、划,人体被撞、滚、擦、打留下的各种痕迹。
b车身痕迹——交通事故中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在车辆表面形成的撞击或刮擦等不同程度损伤的痕迹。划痕多呈条状,既有凹陷或损伤的特征,又表现为车身灰尘、泥土被擦掉或漆皮被刮掉的现象。与碰撞事故类似,划痕可能会留下油漆、木纤维或其他车辆的其他物体的痕迹。
c .其他相关痕迹——车辆、人体、道路和其他相关物体等因飞溅、污染和涂抹而形成的附着痕迹。这些痕迹的形状、颜色、大小往往反映了事故过程的某些方面,甚至完全反映了事故的全过程。
(2)现场照片拍摄要求(包括复测)
一、准确反映事故现场的全貌;
b、准确反映危险场所的地理位置。例如:标志性建筑、路牌、建筑标志、交通标志等。;
c、准确反映事故路线和关键原因。要求:朝车辆前进方向拍摄;
d .将车辆受损部分和与外界接触部分的高度、面积和形状进行对比。
e、准确反映救援情况;
f、详细记录现场痕迹。比如:撞击点、散落物、轮胎运行痕迹、刹车痕迹、道路刮擦痕迹、车身痕迹、附着痕迹。
(3)画出现场草图。现场草图应基本反映事故当事人的道路、朝向、车辆位置、行驶路线以及事故现场的外界因素。
3.事故真实性判断:根据当事人描述和现场细节,综合判断案件真实性,排除本次事故以外的损失。重点调查可疑或与报告不符的事项;必要时,对当事人或者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4.保险责任的认定:根据近因原则和案件调查后的结论,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属于何种保险范围。
一、损伤识别后管理
1.评估岗位的资格
(1)诚实、公正、尽责。定损师在平时的定损工作中接触面很广,要直接和投保人、修理厂打交道。在与不同对象的接触中,往往是对理赔员思想觉悟和工作作风的考验。因此,定损员首先要热爱保险事业,爱护保险公司的声誉,为人正派,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其次,要热爱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工作,有机动车辆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自觉服从领导,遵纪守法,有事业心努力工作。
(2)善于分句。处理赔偿案件的依据在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条款的内容必须认真理解和掌握。进行现场勘查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研究分析。在查明事故原因,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后,合理认定损失程度,详细认定修理范围,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特别是涉及第三方的损失,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慎重处理。
(3)熟悉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机动车种类繁多,车型复杂。为了达到合理、准确的定损,要求理赔人员掌握事故调查和定损的要领,掌握和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熟悉机动车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事故车辆的修理技术,准确制定修理方法。此外,道路交通事故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件丢失和车上货物的丢失。因此,有必要了解和掌握大量的相关知识和损害赔偿的标准。
2.损害鉴定师的资格
(1)所有定损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公司规定的资格考试,方可上岗。
(2)在工作中,你必须接受公司规定的检查和审计。
3、确定损坏岗位职责
(1)接受调度:总公司调度中心或分公司调度员接到案件后派遣工人,尽快到达案件现场;
(2)确定事故损失:根据现场勘查和定损鉴定的原则,确定出险车辆的损失项目,确定维修方式和价格,确定残值折扣,确定施救费用;人身伤害案件需要确认伤者身份,询问医疗情况,估算医疗费用,填写相关单据;
(3)理赔资料收集:根据案例,收集相关理赔资料,了解客户已办理理赔手续;
(4)数据上传系统:按要求将定损物品、照片及相关文件上传至E保系统;
(5)工作时限: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案时限要求,不得因个人原因延误案件的及时有效办理;
(6)对损伤识别的准确性负责;
(7)完成理赔部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4、考核工作纪律
(1)服从调度调度,不得委托延期;
(2)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鉴定损害,不得授权他人鉴定损害;
(3)在损失认定过程中,协助客户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和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拍摄丢失照片,照片不得丢失;
(5)按照规范要求,被保险人必须签字确认;
(6)使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
(7)根据公司规定查询配件;
(8)准确识别损失的数量和金额;
(9)根据处方及时录入上传定损数据,及时处理调度至定损平台的案件;
(10)初步损伤鉴定完成后,及时上报损伤鉴定审核,完成后立即回复上传;
(11)面对客户一定要用文明的语言;
(12)不要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不收饭钱,不收任何钱,不收各种礼品。
二、损伤识别的原则
1,坚持保险理赔原则,履行定损义务,遵守公司纪律,维护公司形象。
2.仔细界定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与本次事故无关的受损零件。车辆保管、有偿施救、未及时采取措施、额外增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不在赔偿范围内。
3、事故车辆损坏项目应坚持“修理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
4.在局部零件可以单独替换的地方,组件零件不能被替换。属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批。
5、严格按照损坏零件更换标准确定更换零件,按照修理工艺规定确定工时。
6.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配件价格标准,不得超出规定的价格范围。
7、准确、合理、基于边界的受损物资残值鉴定、抢救费用等。,确定整体价格。
8.检查并核实总损失金额。
9.严格区分车辆功能部件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三、零件更换的原则
1.损坏的附件只能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更换:
(1)不可修复性;
(2)修复后影响使用功能,严重影响外观,影响安全的;
(3)修理价格超过更换零件价格的90%。
2、置换项目必须有准确的置换依据,必要时提供书证或诊断过程资料;
3.对于不提供单件的总成件和需要更换的隶属关系复杂的零件,必须提供维修站的书面说明和标准件关系图资料。
四、事故车辆损坏鉴定方法
1,现场调查和确定损坏范围
(1)检查目标车辆,核实损失位置,确认损失程度。
(2)区分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和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坏部分。
(3)严控重复举报、骗取赔偿案件的发生。
(4)采取车检核损的方法。
(5)采取岩心回收的方法。
2.损伤识别和确认的技术基础
(1)了解出险车辆的整体结构和性能。
(2)掌握受损零件的拆装难度程序及相关的拆装工作量。
(3)掌握破损零件的检测技术。
(4)掌握修复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和用量。
(5)掌握和理解出险车辆竣工后检验鉴定的技术标准。
3.基本方法和步骤
(1)准确确认事故车辆受损部位和零件;
根据现场勘查或双车比对痕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2)根据各部位损坏零件的严重程度,下达维修计划。确定更换项目、修理项目、修理工艺,确定工时和人工费用;
(3)报出损失确认书所列的备件更换明细,并准备完整的损失确认书;
(4)事故车辆的定损鉴定应由被保险人、第三者、保险公司三方共同进行。在修理企业进行损伤鉴定的,修理方的业务人员也应当参加。
4.损伤识别中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1)损伤识别的及时性
(2)充分发挥定点拆检厂和合作厂家的作用。
(3)坚持零件更换原则和我公司发布的工时标准。
(4)鉴定特种车辆和配件稀缺车辆损坏的处理方法。
(五)鉴定事故车辆损害超出现行实际价值应注意的问题。
(6)处理客户要求在非保险公司推荐的4S店修理事故车辆的矛盾。
(7)损伤照片的拍摄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8)受损材料的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事故车辆受损零件修理更换标准
1,车身和钣金零件的修理和更换标准
(1)更换车身总成零件的条件
如果车身严重变形,无法使用修理工具校正到标准数据,或者由于个别零部件严重缺失,仅提供车身总成即可更换车身;
当楼板变形严重时,应区分承重型和非承重型。如果是承载式车身结构,应该更换车身总成,否则只更换地板大梁框架。
修复受损车体的费用大于更换车体的费用;
更换车身有明显的区别:车身总成和车壳。如需更换车身总成或车壳,须报总行理赔部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2)更换车身参考图。
(底板严重变形-更换车身外壳)
(整个车身严重变形——更换车身外壳)
(车身主框架未变形-车身外壳无法更换)
(2)局部钣金零件
更换条件:钣金件严重损耗后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恢复原状,明显影响美观,或修复后无法按原标准装配,可以更换;
修复方法:根据损坏程度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个等级,钣金的工作时间可以单独考虑。重度损伤指严重变形、死褶,损伤面积达50%以上,难以修复;中度损伤程度是指零件凹凸面积较大,零件有褶皱但变形较小,可以完全修复;轻微损伤程度是指零件的弹性变形或擦伤,擦伤处凹陷,轻度损伤。轻微磕碰不考虑钣金工时,只算喷漆。
(3)钣金零件损失划分图
挡泥板:损坏程度轻、中、重的都要修,严重的要更换。
发动机罩:如果损坏程度为轻度、中度或重度,则必须修理,如果更严重,则应更换。
前车架:如果损失程度为轻度、中度或重度,则必须进行修理,如果更严重,则应进行更换。
前车架:如果损失程度为轻度、中度或重度,则必须进行修理,如果更严重,则应进行更换。
保险杠:前后保险杠是容易损坏的零件,需要注意的是,在损坏不严重的情况下,保险杠可以通过塑料焊接、加热、整形等方式进行修复。
(小面积断裂-可通过塑料焊接修复)(大面积断裂-可更换)
(凹痕-可加热进行塑料修复)
门:损坏程度轻、中、重都要修,严重一点要换。
(左前门中度损坏-修理)(左后门整体变形,有多个死褶-更换)
车梁:更换车梁必须报总行理赔部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2、电器、照明部件修理、更换标准
(1)电机:如果没有观察到表面损坏,则不应更换发电机、起动机、刮水器电机和水箱电机等电机。
(2)灯具:确保更换的灯具配件必须损坏到无法修复。更换的依据是:灯罩表面损坏和灯壳损坏的情况;灯壳可粘合的角落必须修复。对于外壳破损的灯具,要注意是否提供单独的灯壳;更换大灯总成一定要注意总成中包含的附件,不得重复列出。
3、发动机零部件修理和更换标准
(1)如需更换发动机总成和中缸总成,须上报总行理赔部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
(2)无损坏的维修配件不得列入更换项目。
(3)已损坏且无法修复或修复后影响功能的零件应更换。
(4)损坏的电器元件必须是严重损坏并经修理后影响其功能的附件,可列为更换物品。无明显损坏的配件,必须提供专用仪器的计量证明。
(5)确定替换,如;起动机、发电机、增压泵、油泵等总成部件必须获得专业企业的书面文件。用于曲轴、凸轮轴配件等。,没有明显损坏的,确认更换时需要取得专业企业的计量证明,证明超出维修范围,无法维修。
(6)确认更换发动机支架的标准是支架螺栓安装孔与车辆横梁螺栓孔位置偏差大于5mm,且无法修复的情况。
4、传动机构零件修理和更换标准
(1)更换变速箱总成和减速/分动箱总成必须事先得到审计部门的批准。
(2)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后影响功能的零件应列为更换零件。
(3)损坏的电器元件必须是严重损坏并经修理后影响其功能的附件,可列为更换物品。无明显损坏的配件,必须提供专用仪器的计量证明。
(4)如果外壳严重损坏,只需确认更换损坏的外壳部分。当外壳出现轻微裂纹时,应确认为修复过程。
(5)对于损坏的自动变速箱,建议4S店送至品牌指定的自动变速箱专业企业进行维修。
5、悬挂部件修理、更换标准
(1)确认更换悬架臂\杆的标准必须是车轮和悬架臂\杆严重变形。如果悬架臂\杆没有明显变形,必须提供四轮定位仪的测量结果和超出调整范围的证明文件。
(2)确认更换减震器的标准是其表面有严重的损伤痕迹,或芯棒伸出并转动,摆差大于0.5毫米..
(3)传动轴确认更换时,必须有严重损坏或弯曲。
6、座椅零件修理和更换标准
(1)在座椅变形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修复座椅骨架的技术。
(2)如果确认座椅损坏或表面损坏,需要更换总成,必须提供品牌厂商提供的无单独附件的书面证明。
(3)座椅表面的划痕必须修复。
7、室内装饰配件修理和更换标准
(1)内饰部分划伤,必须修复。
(2)确定更换标准:严重损坏且表面撕裂无法修复的零件。
8.安全部件的维修和更换标准
(1)确定修理和更换安全附件的目的必须是保证功能和可靠性的恢复。
(2)确认更换的零件必须有表面损伤和事故引起的电气损伤。
(3)确定制动和安全系统的电气部件。如果故障警告灯亮起;
从诊断仪上获取静态故障码,确认是否属于气体成分故障。
使用诊断仪消除故障代码或切断电源5分钟,然后拆卸检查故障部件并恢复。
启动发动机并运行制动条件。
然后使用诊断仪进行功能诊断,当此指示故障与初始指示故障一致时。确认该部件确实失效,否则不应记录为损坏项目。
(4)例如,对于在事故中不起作用的安全附件;非主动安全生成、安全气囊、安全气囊帘、连接线等。,不得列入置换项目。为了确定计算机控制器,在确认之前,必须使用特殊的诊断仪器来复位、清除故障、重新运行和重新诊断程序。
第三章损伤识别的操作实践
一、一般车损案的认定
1,仔细检查受损物,确定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严重受损后确认车辆;
2、查看现场照片记录、丢失照片痕迹记录,检查原因、过程与丢失情况是否一致,丢失部分是否有扩大;
3.沿着碰撞力传递路线系统地检查车辆零部件的损坏情况,直到没有损坏的痕迹,以防止遗漏间接损失。间接损失难以全面确定和分析。损伤鉴定人员必须尽力找出各部分变形的痕迹,检查所有螺栓、垫圈或其他紧固件是否移动或错位,未上漆的金属表面是否暴露,内部涂层是否开裂或破裂等。,同时注意区分间接损失和非事故损失;
4.确定损坏是否仅限于车身,是否还包括功能性零件、部件或隐藏零件(如车轮、悬架、发动机、仪表板中的隐藏零件等。),并根据碰撞力的传递范围、损坏变形和拆卸后配件的丢失照片区分事故损坏和拆卸损坏;
5.严格按照拆卸、钣金修理、机修、电工、油漆的分类确定修理项目,根据碰撞线、碰撞力传递线确定更换项目,并及时在备件上记录照片反映的备件型号、规格及部分备件编码;
6、根据报价管理的规定,对确定的更换零件进行报价;根据当地的维修小时费率确定维修工人的小时费率。
7.拍下所有丢失部分的照片。
8.委托代理机构已完成车辆定损鉴定的,委托代理机构与被保险人协商,事故车辆需拖回委托代理机构所在地修理的,原则上以委托代理机构重新鉴定的结果为准,委托代理机构在编制时引入新的定损鉴定信息,受理代理机构原有的定损鉴定信息不作修改。
9.对于损失较大的事故车辆,在维修完成和客户提车前,应检查维修计划的执行情况、更换件的质量和维修质量;也可以采取维修时抽检的形式。重新检查的结果应在损坏鉴定表上注明。如发现损坏件未更换或相应配件未按损坏价格更换,应从损坏鉴定单中扣除相应差价。
65438+
11.要注意区分本事故造成的损失和非本事故造成的损失,事故损失与正常维修的界限,坚持对认定为事故损失的部位尽量修复的原则;
12.剩余价值经协商转为被保险人所有,由被保险人处理;
13,注意损害鉴定权限,超出权限的案件及时上报。
九、工时损失。
车辆损坏的工时费用包括维修工时费用。指在保险原理规定的范围内修理事故车辆的工时费用,包括维修过程中各工种各环节发生的费用,如拆解费、钣金费、喷漆费、调试费、检查诊断费、电脑配套费等。工时定价是损伤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车损鉴定过程中,处理维修工时费用应把握以下原则。
1.根据标准。确定维修工时费用的依据是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定额标准》,执行标准是我公司颁布的《安邦车险理赔工时费用定额标准》。
2.损伤识别操作。定损时,根据维修企业类别,确定工时标准,未列入项目的内容参照同类项目按比例折算。
3.损害纠纷的鉴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上述标准。与修理企业发生争议时,修理企业必须提供当地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登记认可的工时标准,并报请批准后附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