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波中考游泳泳姿规定
宁波市2009届初中毕业生游泳选项考试报名已于近日结束。考试将于8月下旬在华贸外国语学校和宁波游泳健身中心举行,两个考点同时举行考试。由于我市大部分学校游泳设施不足,暂不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游泳教学(个别学校除外),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假期,特别是夏季,到有安全卫生保障的游泳场所学习或参加正规的游泳培训班,努力掌握游泳技能。学校要做好游泳活动中的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和严格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在江、河、湖、溪、水库等不安全场所游泳。
据了解,游泳测试满分仍然是10,男生3分钟游完100米可以得满分,女生3分30秒游完100米可以得满分。游泳测试在有救生员的25米游泳池进行。考生应穿泳衣,戴泳帽。测试时,他们要从起点扶着池壁(不跳水),游泳方式不限。考生可以使用任何转身动作,但必须碰到池壁才能转身,终点是在终点碰到池壁时。游泳考试时,考生不得用手握住水道线等支撑物,用脚接触地面或使用鼻塞。游泳测试按照游泳裁判规程进行。考试成绩按考生成绩下限计算。未完成25米的考生不能计分,每人只能考一次。
注:(1)游泳测试在有救生员的25m游泳池进行。测试时,手握池壁从起点出发(不跳水),前25米要求蛙泳,后75米不限制泳姿。考生可以使用任何转身动作,但必须碰到池壁才能转身,终点是在终点碰到池壁时。游泳考试时,考生不得用手握住水道线等支撑物,用脚接触地面或使用鼻塞。
(2)游泳测试按游泳裁判规程进行。考试成绩按考生成绩下限计算,未完成25米的考生不能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