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能做微信生意吗?
但是教育部对老师做微信生意有明确的指示,就是坚决杜绝老师做微信生意,让家长来监督。任何人发现有老师做微信生意,都可以随时举报,教育部会严肃处理。教育部是经过实际教训和慎重考虑后才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微信业务中有些老师把孩子当自己的学生。
在群里发东西,为了讨好老师,让老师多照顾自己的孩子,家长会抢着买老师推荐的东西,形成一种很不好的风气,有的老师会强迫家长买东西。如果家长不买账,孩子在学校会被老师冷落。
其次,做微信业务的老师,用了一些微信业务的经验,孩子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学习成绩也上不去。这不是学校和教育部希望看到的。教育部对老师直接做孩子教育的微信业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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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工自查自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工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被查处。
有群众举报晋江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工无视法律和纪律约束,从事“微信生意”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通知》要求各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按照有关规定调查职工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对违规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要求涉事对象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问题且自身未整改的教职工,该局和晋江市纪委将派人到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教职工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甚至对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形象。据介绍,“微信业务”也是一种业务,属于经营活动。公职人员以“微信业务”开网店,可能会导致寻租等问题。同时,《中国* * *制作方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六种行为。
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职取酬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
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随时接受举报,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对已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纪处理;顶风违纪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家长和市民。大多数家长和市民表示支持这项新措施。“老师真的做不了‘微信生意’,所以没心思教学生。”“有道理。老师要专心教书育人。”
泉州政府网-晋江教育局下发通知:教师不得“微信经商”